2013-07-29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3年4月27日至28日,由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德国国际合作机构合作举办的“城镇化发展与包容性增长——人口城镇化的政策与体制”第77次中国改革国际论坛在海口召开。与会中外专家就新型城镇化的政策调整与制度创新展开了探讨。
一、顺应城镇化大趋势的改革与创新
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迟福林指出,当前,城镇化进程中的许多矛盾、问题,大都与人口城镇化的体制机制改革滞后相关。要充分释放城镇化巨大的内需潜力,需要以更大的决心和魄力推进户籍制度、土地制度、公共服务制度等方面的改革创新。
中国银行[-0.34% 资金 研报]首席经济学家曹远征指出,体制的设计是要形成对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随着经济发展阶段的变化,制度也需要改革和调整。城镇化是一个客观趋势,我们需要思考的是如何顺应这个趋势,改革不相适应的体制与制度。
国民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王小鲁认为,传统城镇化进程中出现诸多问题,既有认识上的原因,更有体制的和利益导向的原因。例如,在当前土地转让制度下,地方政府征地再卖地,可以获得大笔收入,大量投资城市建设,做大GDP,进而给地方政府带来政绩。推进新型城镇化,需要在制度和政策层面作出必要的调整和改革。
二、创造条件,加快户籍制度改革
1. 户籍制度需要的不是一般的改革。迟福林指出,中国城乡二元分割的户籍制度形成了城乡居民之间权利的不平等、享有公共资源和社会福利的不平等。对户籍制度,不是一般的改革创新问题,而是要明确提出取消的目标。
中改院学术委员常修泽认为,应取消户籍制度,未来几年建立以身份证为主要标志的制度;即便还有户口,也仅承担人口登记的功能,没有其他附加功能。这是一种包容性的制度创新。
2. 推动户籍制度与公共服务的联动改革。不少专家认为,户籍制度要取消,但不是根本,依附其背后的公共服务才最重要,需要联动推进。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薛澜认为,中小城市户籍放开,但没有多少人去;大城市户籍未放开但仍有很多人想进入,其根源在于大城市集中了大量优质资源,机会更多、更公平。因此,许多问题不是简单放开户籍制度就能解决的。
中国社科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秘书长唐钧认为,城镇化主要涉及农民工市民化,但这不仅是一个户口问题,还涉及社会包容,涉及如何消除社会排斥问题。
3. 明确取消户籍制度的时间表。迟福林提出,取消户籍制度可以分步走,但要有时间表。建议:1~2年内剥离户籍制度的福利分配功能, 在中小城镇全面取消户籍制度,建立人口登记制度;3~5年内,除了某些特大城市外,其他大中城市的户籍制度基本放开,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5~8年内,全面实行以身份证代码为唯一标识的人口登记制度。
薛澜认为,可以考虑渐近取消户籍制度:第一,淡化户籍的福利属性,使之成为人口登记的管理工具;第二,建立城乡一体化的、与所在地权利义务相对等的二级身份认证机制。
三、城乡一体化重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1.尽快出台统一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政策。迟福林指出,着眼于2020年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总体实现的目标,建议尽快出台全国统一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政策,由此解决农民工需求最为迫切的子女教育、养老与医疗保险、基本住房保障等问题,推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制度的对接、融合。
中国城乡建设经济研究所所长陈淮认为,过去的城镇化中,在接受农民工进城,及让他们享受均等化的社会福利待遇方面,城市本身的准备还远不充分。薛澜认为,在城镇化进程中要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可以把公共服务分为基本生存需求、社会保障体系、发展机会与能力提升等三类,并且采取不同的保障机制。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刘尚希指出,保障农民工的公共服务,需要改革公共服务提供方式,从过去的“让人去找公共服务”转向“让公共服务跟人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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