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9-02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前不久,媒体曝“办理准生证需盖章签字40多个”、“新婚夫妇为办准生证奔波两地,长达三年无果”,一时间引发舆论共鸣。针对广受诟病的准生证难办现象,12月3日,国家人口计生委下发通知,要求各地简化办证程序。根据通知,流动育龄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乡、街道均有责任为其办理首个子女生育服务证,并实行首接责任制;还要求精简办理准生证所需材料等。
一纸通知,慰藉人心:“流动夫妻可就地办理准生证”等,无疑是对办证难的纠偏,也对接了民众诉求。它释放的“程序简化”“服务提效”信号,也体现裨益民生的政策善意。
准生证,法律名称是“生育服务证”,它是对生育合法性的追认,也是为生育提供配套服务的“识别码”;它是计生管理的途径,本质上,更是为了方便供给服务,如产床资源配置等。在现实中,它与婴儿存档、“儿保”权益紧密相关。正因如此,能否顺利拿到准生证,影响着许多家庭的“幸福指数”。
按理说,准生证内含“服务”属性,当以便民为指归。遗憾的是,在以往,办证遭遇不少“梗阻”。就像《人民日报》评论说到的:繁复的程序关卡,已让人心生“蜀道难”之虑;而某些办理人员的不作为和“踢皮球”,又增加了办理的失败可能。尤其是在社会流动语境下,2亿多的流动人口规模、单位人向社会人的转变趋势,增加着人口管理的复杂程度。“人户分离”下,管理滞后于人口流动步伐,将人口追踪成本转嫁给民众,也就衍生出深层次的掣肘。
当办准生证成“遭罪活”,让流动夫妻动辄来回奔波,压缩办证程序,也就成了民众期许。而“可就地办证”“及时办理”等新规,正是纾解之方,在一证难办的情境中,它无异于久旱后的甘霖。
在新规中,允许就地办证,并实行首接责任制,这有助于消除“地域壁障”。事实上,因各地准生政策不一,办证材料要求、具体程序有别,给人造成不小麻烦。当异地规则有序对接,实则给流动夫妻减负。要求受理地在信息核查困难前提下,可依据当事人承诺办理,还有异地职能部门加强协调、不可卸责等,尤显人性化。
而简化程序、一次性书面告知全部材料、允许委托办理、对有困难者主动上门办理,及保护隐私等,在便民上“做加法”,也深受民众认可。当职能部门以“增加工作量”换取民众的“少折腾”,必然会在造福于民中,延伸关怀厚度。
准生证办理上的“简政”,难免会伴着“办理者任务加重”的次生代价——改革纵深化,总会伴有“麻烦”的转接。这亟需职能部门的角色归位,也吁求信息一体化的升级,宁肯多点击几次鼠标,让民众少几次跑路。
总而言之,准生证办理上的删繁就简,也是向民本位的回归。指向结构优化、规则廓清的准生证改革,投下“方便百姓”的石子,势必会激起“饱受认可”的社会涟漪。而它带来的放权启示和便民向度,或可嵌入更多的改革链条中,增进社会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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