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8-17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3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笔试成绩已于2013年1月6日18:00发布,相信很多考生已经或者正在备战2013年国考面试了。根据往年的经验,国考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重在测试应试者的认知水平、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很多考生都认为考察综合分析能力的题型——现象类题目难度很大。在此,陕西硕文面试培训专家与广大考生就这一题型的应对策略与众多考生做一分享。
一、熟悉政策理论
十八大是我们党2012年的一场盛会,同时,也为我们备考2013年国考面试提供了很多素材。在此,提醒各位考生,要熟悉十八大的会议精神,尤其是与以往相比不同的提法,更应该关注,背诵一些里面的句子,在答现象类题目时可以使用。
二、关注社会热点
每年的现象类题目考察的主要内容都是近期社会上出现的热点事件,所以希望广大考生能密切关注新华网、人民网等网站,并认真查看评论,为面试做好充分准备。
三、掌握分析方法
很多考生觉得综合分析题目难在无从下手,分析起来毫无条理性和逻辑性,在此陕西硕文面试培训专家给大家介绍一种基础分析方法——主体分析法。
中国人常爱说一句老话:“事在人为”,这就告诉我们,在分析任何社会现象和社会问题时,最不能忽略的因素就是“人”。因此,现象类题目我们常常以“人”作为答题的逻辑主线,围绕命题中的相关主体展开阐述,这种方式就是主体分析法。
那么,答题过程中如何利用“主体”组织答案呢?一般来说,我们经常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思想意识层面
主体对某些问题的看法,或者主体想达到的目的等。
(2)影响层面
主体的某种做法对自己、对他人分别产生怎样的作用、意义或影响。
(3)责权层面
从社会身份来看,主体应该承担哪些职责,应该遵守怎样的规范,以及主体拥有哪些权利,应该获得怎样的利益。
在答题过程中,找原因、谈影响或提对策,都可以使用主体分析法,在答现象类题目时,考生在谈影响、找原因、提对策时往往觉得思路无从展开,此时,便可使用主体分析法从题干中去寻找明显的显性主体以及题目中暗含的隐形主体,从而各个击破,便能够全面、出色的回答出问题了。
一般来说,我们常用的主体有:各级政府、领导干部、公务员及其他工作人员、相关部门、群众(弱势群体)、媒体、社会团体、企业、公共服务机构(医院、学校等)、企业、劳动者等等。
陕西硕文资深研究员 白雨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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