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2010年陕西省公务员考试分数线

2013-06-21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年份 分数线(总分数/行测分数) 2010 省级机关93分(含93分,下同);市级机关83分;县、乡机关80分,其中全省50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法医类等特殊职位75分。 2009 1、报考省级机关最低控制分数线为91分; 2、报考各市级机关最低控制分数线为83分; 3、报考县(区)乡镇部门最低控制分数线为78分; 4、报考省垂直管理系统单位最低控制分数线为78分。 2008 1、报考省级部门职位的考生,笔试成绩低于10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和专业科目笔试。 2、报考市以下机关职位和选调生(公务员)、法检两院选调生、各垂直系统职位的笔试成绩低于8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和专业科目笔试。 3、报考全省基层公安机关警察职位的笔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和专业科目笔试。 2007 1、等额面试岗位(招考一人且只有一人进入面试,以此类推)最低控制分数线70分(按满分100分计,各地卷面总分不一致); 2、差额面试岗位(招考岗位按1:2录取考生进入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60分(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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