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6-15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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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省政府同意,我省2012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已确定,今年全省企业职工货币平均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3%,增长上线为19%,增长下线为5%,工资指导线适用于企业在岗职工工资分配。
省人社厅要求全省各类企业要建立和完善工资正常的增长机制,依据我省2012年度企业工资调控目标,结合本企业生产经营和经济效益状况,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等民主程序合理确定本企业2012年职工工资增长幅度。
企业上年度人均工资在全省企业平均水平及以下的,要结合本企业经济效益状况在工资增长指导线基准线到上线的区间内确定人均工资增幅,生产经营困难及亏损企业仍可执行工资增长下线;企业上年度人均工资在全省企业平均水平以上至3倍之间的,要在工资增长指导线下线到上线区间内确定人均工资增幅;企业上年度人均工资在全省企业平均水平3倍及以上的,人均工资增幅不得突破工资增长指导线基准线。
企业在制定内部工资分配方案时要向一线职工倾斜,一线职工工资未增长的,经营者工资不能增加;企业在岗职工人均工资水平未达到所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的,经营者收入的增长幅度不得高于企业在岗职工工资的增长幅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