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8-19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近日,陕西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联合印发《关于依托机关目标责任考核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核工作的意见》,要求各级各部门把考核作为从严管理公务员的必要手段和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的重要抓手。
《意见》明确,要紧密结合机关目标任务考核指标,明确公务员的考核内容。考核依据要突出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结合公务员承担目标任务情况细化考核内容,注意体现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特点,体现单位和部门的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体现公务员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效果,突出导向性、代表性、可比性、可行性。
《意见》要求,要结合机关目标责任考核中定期汇报、效能监督、明察暗访、领导问责等一系列目标运行监控督察措施,建立平时记实、月季检查和半年小结的公务员平时考核制度。要按照绩效管理的要求,将评价机关工作业绩与考核公务员的政治、业务素质有机结合,形成以业绩为导向的科学有效的考核评价机制,根据岗位职责,对公务员的考核目标任务进行量化、细化。对不易量化的考核指标,要在工作规范和程序、完成目标任务的时限和效率、群众满意度等方面提出具体衡量标准。要结合年度机关目标责任考核对优秀等次的单位表彰奖励,采取多种形式扩大公务员考核结果使用,将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干部选拔任用、管理监督、培训教育的重要依据。
《意见》要求高度重视公务员考核工作,各级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在确定考核等次时,不能回避矛盾、推卸责任,简单以民主测评结果确定考核等次,更不能搞迁就照顾,轮流坐庄。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采取抽查和专项检查等方法,及时掌握情况,通报检查结果。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总结经验,不断完善考核制度,推行信息化考核手段,提高考核工作水平,充分发挥考核对促进工作任务完成和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的导向作用、管理作用、激励作用和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