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8-20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按照《2011年雁塔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的规定,现就体检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人员
参加体检的人员名单见《西安市雁塔区201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成绩汇总表》。
二、时间和地点
参加体检的人员,务必于2011年11月28日(星期一)上午7:30前到西安市长安中路43号雁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纬二街什字向南100米,路东)院内集合,统一前往体检医院。
三、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人员,须准时到达集合地点,迟到或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参加体检者,按自动放弃对待。
2、参加体检人员前一天应注意休息、注意饮食,体检当日必须空腹,禁饮水和进食。
3、体检所需费用考生自理,由负责体检的医疗机构按规定直接收取。
4、参加体检的人员,须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一张近期一寸免冠彩照(照片须同本人笔试准考证为同一底版,背面注明本人姓名及报考专业岗位)。
5、体检内容参照修订后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雁塔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考
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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