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7-21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2年宁陕县旅游文化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第6号)和原省人事厅《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陕人发〔2006〕10号)文件规定,因工作需要,并报经县委县政府批准,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旅游文化中心工作人员5名(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不限户籍,符合本公告招聘条件的未就业毕业生(限女性)。
二、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德、智、体、能全面考核的办法择优聘用。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艺术类中专以上学历(含中专)未就业毕业生。
(二)报考人员条件:
1、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奉献精神;
(2)身体健康;
(3)具备一定的工作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事务办理能力;
(4)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团结同志、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口碑,无违法违纪记录。
2、岗位条件
(1)学历: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中专及以上学历;
(2)年龄:要求25周岁以下(
(3)身高:
(4)视力:双侧裸眼视力4.8及以上;
(5)其它:有一定的才艺特长;普通话标准规范,口齿清楚,语言表达能力强。
四、报名
(一)、发布公告
在宁陕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ningshan.gov.cn/2009/
宁陕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nsrlj.cn/上公开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以及有关事项。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
宁陕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楼人事股
联系电话:6821108 联系人:沈爱民
3、报名证件:根据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须持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1)本人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户口薄(户籍证明);
(3)毕业证;
(4)近期正面免冠彩色二寸照片3张和生活照2张(艺术照除外);
(5)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持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非普通高校未就业毕业生,持市级以上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非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6)毕业证通过教育部指定的(http://www.chsi.com.cn)学信网验证打印件;
(7)人事代理合同;
(8)应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它证件。
报考人员对提供的毕业证件和材料的真实性及有效性承担全部责任。
根据规定,报名时每人交纳300元考务费。
4、报名表的填写:《宁陕县2012年旅游文化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时现场领取。该表必须由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和签名承诺。报考人员报名时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报考人员因联系方式变化或手机关机造成的延误责任自负。
5、资格审查: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监察局及用人单位按公布的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等,对报考人员报名时填写的《报名表》和提供的各种证件原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时,报考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与招聘岗位所需条件要求不符的,取消报考人员的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的信息不得变更。
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准考证的领取
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的时间和地点由报考人员本人签名后领取《准考证》。
(四)开考比例
为了体现公平竞争,报考同一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之比一般不低于1:5,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取消或调整该岗位招聘计划,退还报名费。
五、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和笔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考试形式为先面试,后笔试。考生的综合考试成绩=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40% 。
(一)面试:
1、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情景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面试内容包括形象气质、仪表仪态、歌舞乐方面的才艺展示(需要乐器、配乐等器材请自行准备)、语言表达能力、综合素质考察(包括计划、组织、协调、人际交往、情绪控制、兴趣爱好、应变能力、综合分析)等。
2、面试成绩的计算。以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的合格线为70分,低于70分者不予进入笔试程序。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5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笔试人员。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参考教材为﹙2012硕文版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专用教材)】,试卷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结束后,计算面试、笔试综合考试成绩,按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文件要求执行。对体检不合格的项目,考生如有异议可复查一次,复查结果必须由医院、体检医师和监督人员同时签字确认,并通知考生。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着重考察其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纪律观念以及报名时提供的本人情况是否真实有效,有无其它不良表现情况等。
对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空缺的名额在本岗位其他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
八、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县政府网站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进行公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对于公示反映有问题且查实的拟聘用人员,不予聘用,符合条件的拟聘用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发试用通知,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察合格后给予办理人事、工资关系等相关手续。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被聘用者在招聘岗位的服务期限不得低于5年。考生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它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考生个人负责。
宁陕县公开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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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宁陕事业单位交流:254661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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