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6-14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经陕西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协调领导小组研究,2009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考试工作采取先笔试、后面试和资格复审的办法进行,现将有关程序和事项公告如下:
1、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从2009年6月5日上午8:00至6月12日下午18:00,在陕西人事考试网(http://www.sxrsks.cn)缴纳考试费用50元,只有缴费成功,才能参加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考试费用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其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于2009年6月12日下午18:00以前,持相关证明材料到陕西人事考试中心(西安市西五路83号,联系电话:029—87457489)办理减免费用手续。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2、打印准考证
缴纳考试费用的报考人员,应于2009年6月18日上午8:00至26日下午18:00登陆陕西人事考试网(http://www.sxrsks.cn),通过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打印中遇到问题的与陕西人事考试中心联系。
准考证在笔试、面试和资格复审、体检等环节均须出示,务必妥善保管。
3、笔试
笔试的主要内容为中央有关“三农”的重大方针政策、涉农法律法规和时事政治等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09年6月28日(星期日)上午9:00至11:00,具体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笔试。
报考人员在2009年7月5日左右,通过陕西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
4、面试和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选聘职位计划人数1:3的比例及本科、专科的比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统一在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haanxi.gov.cn)公布。
参加面试和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请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和资格复审。其中,
(1)应届高校毕业生:
以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身份报考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校还未发毕业证的,应到学校开具是全日制普通高校统招生,并能按时毕业的证明)、学生证原件及签署推荐意见的《陕西省2009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报名及审批表》,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以非中共党员身份报考的,除带上述证件和材料外,还须带本人大学期间获得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团干部证书原件。
(2)往届高校毕业生:
以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身份报考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签署推荐意见的《陕西省2009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报名及审批表》及党组织关系所在基层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证明,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以非中共党员身份报考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签署推荐意见的《陕西省2009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报名及审批表》及本人大学期间获得的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团干部证书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3)参加“三支一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活动期满的高校毕业生:
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服务所在县(市、区)相关部门推荐材料及《陕西省2009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报名及审批表》,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面试和资格复审定于2009年7月13日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在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或陕西人事考试网查询。
面试结束后进行资格复审,在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按选聘职位计划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参加体检人员名单统一在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陕西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
任职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9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