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陕西延安富县事业单位招聘安置退役大学生公告已发布,计划招聘151人。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日-12月8日。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地点: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职称科。陕西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富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已安置的退役大学生义务兵公告
根据中共延安市委办公室、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大学生义务兵安置工作的通知》(延市办字〔2020〕12号)、中共延安市委组织部、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市(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安置退役大学生义务兵的实施方案》(延人社发〔2020〕153号)的要求,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文件精神,现将我县公开招聘已安置到事业单位退役大学生义务兵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对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度退役的大学生义务兵已安置到我县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二、招聘原则
1.坚持依照政策、积极稳妥、属地管理;
2.坚持尊重历史、面对现实、维护稳定;
3.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德才兼备;
4.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分步实施。
三、招聘岗位
县(镇)两级事业单位。
四、招聘人数
招聘人数为151人。
五、招聘条件
(一)招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政治坚定,品德优良,乐于奉献,无违法犯罪记录;
3.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4.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度退役的大学生义务兵且按我县退役大学生义务兵政策已安置到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因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在禁考期内的;
3.失信被执行人员;
4.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规定其他不符合报考的情形。
5.对已经招录公务员和正式招聘进入事业单位及已经不在岗的退役士兵,不适用本范围。
六、招聘方法
根据招聘实施方案规定,以考察考核的方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0年11月30日在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日-12月8日
报名地点: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职称科
报名资料:已安置的大学生义务兵一律按现所在单位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退伍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在线验证报告、报名登记表(附件)。
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聘用考试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应聘人员,经查实后,取消本次考核成绩和聘用资格。
(三)考察考核
(1)考察考核时间:2020年12月11日至12月18日
(2)考察考核分组:由组织部、编办、人社局、财政局带队,纪检监委、退役军人事务局等部门工作人员参与,分四个考察考核工作组进行考察考核。
(3)考察考核:以实地考察考核,对分配已安置到乡镇、事业单位的退役大学生义务兵的工作实绩表现、政治面貌、遵纪守法等内容进行考察考核,并对人员在事业单位工作期间逐年年度考核结果进行审核,凡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予以聘用。对已分配安置但还未参与年度考核的人员,采取现场个人述职、民主测评、单位考评的办法进行考察考核。
在年度考核中,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在年度考核中,有两个年度及以上为不合格等次的;
2.在年度考核中,有一个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等次,一个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等次的;
3.在年度考核中,有三个年度及以上考核为基本合格等次的。
在年度考核中,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须延长考核期:
1.年度考核中,有一个年度为基本合格等次的,延长一年考核期。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予以聘用;有两个年度为基本合格等次的或一个年度为不合格等次的,不予聘用;
2.年度考核中,有一个年度为不合格等次的,延长两年考核期。延长考核期中,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予以聘用;有一个年度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不予聘用。
(四)体检
考察考核合格人员体检在指定医院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
(五)政审
主要对人员思想政治、道德标准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核查,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1.将资格审查、考察考核、体检和政审等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2.公示期满后,将招聘结果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办理公开招聘文件和招聘通知书等相关手续,并和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继续应聘到现工作单位。
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17﹞11号)文件精神,新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基层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在最低服务年限内调动或参加其他单位招(选)聘(考)。对于招聘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报到的考生和不履行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将记入诚信档案,按有关规定处理。新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纪律要求
招聘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本次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招聘纪律,严格操作程序,确保每个环节要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严格按照陕西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执行,各个环节都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则,杜绝违规违纪现象发生,一旦发现问题,予以严肃处理。
富县退役大学生义务兵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借章)
2020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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