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3月30日,西安市2017年新录用的429名公务员在入职前庄严宣誓,承诺忠于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
白南被自强路街道办录用,成为一名基层公务员。他说,和大家一起向宪法宣誓,非常有仪式感,能够激励大家更好的工作,鼓舞士气。“街道办工作常常会和老百姓打交道,我会全心全意为大家服务,当好‘店小二’。”姜皓说,能够成为司法系统的一员,自己非常高兴,以后工作中会更加注重学习,提高法治意识,做一名合格的西安铁军。
据悉,今年2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宪法宣誓制度相关规定作出适当修改。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各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应当公开进行宪法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