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西安国际港务区卫生计生系统领导岗位招聘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7月14日-20日。陕西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7西安国际港务区卫生计生系统领导岗位招聘公告公布如下。
2017西安国际港务区卫生计生系统领导岗位招聘公告
西安国际港务区是陕西省委省政府、西安市委市政府为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发展外向型经济,打造内陆地区开发开放战略高地而设立的开放型经济先导区和现代服务业核心功能区。园区位于西安主城区东北部灞河与渭河三角洲,区位优势明显,规划面积89.89平方公里,托管新筑、新合2个街道。
自2008年重新组建以来,西安国际港务区始终坚守为陕西、西安“造港开埠”、推动发展内陆开放型经济的职责和使命,坚持“先建内陆港、后建开发区、再建东部新城”的发展路径,创立了“港口内移、就地办单、海铁联运、无缝对接”的内陆港模式,通过大力发展“陆铁”“陆海”“陆空”多式联运,加快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上最大国际中转枢纽港和商贸物流集散中心,初步形成了以临港商贸、物流、战略新兴产业为主,涵盖大宗商品交易、电子商务、融资租赁、金融服务等门类齐全的现代服务产业体系,已成为陕西、西安丝绸之路经济带新起点建设和陕西自贸(试验)区建设的重要抓手和有力支撑。
当前,西安国际港务区全面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积极对接融入国家新一轮开放和“一带一路”战略,以托管新筑、新合街道为契机,坚持发扬“埋头苦干、真抓实干、敢闯善干”的内陆港精神,紧紧围绕西安体育中心、西安新筑铁路综合物流中心、西安综合保税区、中国邮政西安集散中心等四大项目建设,加快创新发展,加强产业聚集,增强辐射带动,助力追赶超越,全力打造“中国内陆第一大港”,力争为陕西西安打造内陆型改革开放新高地和“品质西安”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现因工作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市人社发〔2014〕170号)相关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共卫生管理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领导岗位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西安国际港务区卫生计生系统事业单位:西安国际港务区公共卫生管理服务中心、新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2017年西安国际港务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计生系统领导岗位工作人员3名。其中:公共卫生管理服务中心主任1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2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技能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公共卫生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具有2年以上担任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乡镇卫生院院长从业经验,或者具有2年以上担任区/县级卫生计生系统二级事业单位主任/副主任从业经验,熟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卫 生计生行政管理工作内容和相关政策法规,年龄50周岁及以下(1967年1月1日后出生)。
2、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具有2年以上担任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副主任工作经验,或者具有2年以上担任乡镇卫生院院长/副院长工作经验,年龄50周岁及以下(1967年1月1日后出生)。
3、各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详见《2017年西安国际港务区卫生计生系统招聘领导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设置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不宜在事业单位工作的,未解除行政处分的。
2、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3、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以及不符合本次招聘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
四、招聘办法及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初审、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程序组织实施。
(一)发布公告(7月14日-20日)
西安国际港务区官网(www.itl.gov.cn)、前程无忧网站(www.51job.com/xian),并在西安国际港务区微信公众平台等媒体同步发布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不设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7月14日-20日。
3、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选择一个岗位进行网上报名,按照要求下载填写报名登记表,以“姓名+岗位编号”为标题发送报名登记表及电子照片至ivy.wei@51job.com邮箱完成报名。
4、工作人员在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内进行网上资格初审。
5、每个应聘人员限报1个岗位,若重复投递简历视为无效报名。如应聘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资格复审
1、复审时间:7月21日
2、复审地点:前程无忧西安分公司(西安市碑林区含光北路35号新兴际华大厦19层)。
3、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经工作人员电话通知后,由本人携带相关证件资料在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
4、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不进行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5、参加资格复审所需携带证件及材料:
①报名登记表一份(近期1寸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2张)。
②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③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所需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④个人职务职级证明材料和其他需要说明事项的材料。
(四)面试
1、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安排将在西安国际港务区官网上公布。
2、面试满分为100分,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本次面试设置合格分数线,低于60分的予以淘汰。
3、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和管理能力。
4、面试结束后,对于面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应聘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5、通过面试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名单将在西安国际港务区官网公布。
(五)体检
1、根据面试成绩确定的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时间、地点等相关安排将在西安国际港务区官网公布。
2、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六)考察
1、考察组将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针对德、能、勤、绩、廉,特别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进行全面考察,同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2、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七)公示
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环节确定的拟聘人员,将在西安国际港务区官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本次公开招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项
(一)聘用人员职级根据《西安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市办发〔2007〕34号)规定及个人在原单位任职情况综合确定。
(二)应聘人员属于正式在职人员的,进入考察阶段后,需提供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关系证明,如因个人原因不能提供的,取消录用资格。
六、报名须知及联系电话
(一)本次招聘不以任何形式收取任何费用,请应聘人员提高警惕,避免受骗。
(二)本次招聘最终解释权归西安国际港务区管委会所有。
(三)联系电话:029-88416622转3605 魏女士
029-88416622转 893 陈女士
西安国际港务区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