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陕西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公告于8月23日正式发布。本次招录考试报名时间为2016年8月30日8时至9月1日18时,笔试时间为9月24日—9月25日。与2015年相比,本次考试最大的变化是招录人数有所减少,笔试时间延后5天。还有哪些新的变化值得考生关注,陕西公务员考试网专家第一时间对本次招录公告进行深入解读。
一、招录流程时间有变化
本次招录培养考试,招录流程与去年基本保持一致。但时间方面有变化。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公告发布时间比去年推后
本次招录培养考试公告发布时间为2016年8月23日,而2015年发布的时间为2015年8月19日。相比而言,本次公告发布的时间比去年推迟4天。
第二,报名时间间隔变短
本次招录培养考试报名时间从2016年8月30日8时至9月1日18时,而2015年考试报名时间为2015年8月25日0时至8月28日24时。通过对比分析,不难发现,本次招录培养考试报名时间为3天。考生依然要抓紧时间选择自身合适的岗位报考,以免错失报名最佳时机。
第三,笔试时间推后5天
本次招录培养考试笔试时间为2016年9月24日——9月25日,而2015年笔试时间为2015年9月19日——9月20日。二者进行对比,本次招录培养考试笔试时间推后5天。从公告发布到笔试当天,时常不超过33天。因此,考生要提前做好备考工作,制定备考方案,这样才能循序渐进,在最短的时间内,实现备考效率的最大化。
具体笔试时间如下表:
二、招录对象及条件有调整
本次招录考试在招录对象及条件方面有调整,但调整幅度不大。考生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满足报考要求。
(一)招录对象
本次招录考试的招录对象与2015年相比,范围缩减,这意味这符号报考条件的人的会增多。考生要注意其中的变化。
(二)招录条件
本次招录考试在具体招录条件方面,也有调整,但调整并不大。考生要注意年龄、学历、服务年限等方面的要求。2016年需重点关注以下几点: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不同类别职位的年龄要求是:报考法院系统司法警察专科层次面向高中学历退役士兵职位人员的年龄在25周岁及以下(1990年8月30日至1998年8月29日期间出生),报考公安系统本科二学位培养层级职位、司法系统专升本培养层级职位的人员年龄在26周岁及以下(1989年8月30日至1998年8月29日期间出生);报考法院系统法官助理职位、检察院系统职位、司法系统本科二学位培养层级职位的人员年龄在27周岁及以下(1988年8月30日至1998年8月29日期间出生);
(2)学历:①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人员,须具有法学类专业本科学历,并取得法学学士学位。②报考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须具有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③报考专科升本科的人员,须具有专科学历。④报考专科层级定向退役士兵职位的人员须为高中(含同等学力)或中专学历。⑤对于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学历的,其毕业生可以报考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职位。
(3)身体条件:报考人民警察,须符合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标准和体检特殊标准。
(4)其它事项: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2014年之前选聘的大学生村官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服务期满,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的可报考职位表中的特设职位,2014年选聘的大学生村官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等次且目前仍然在岗的,也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情况下,也可选择报考符合本次招考资格条件的其他职位。
报考面向大学生退役士兵职位的人员,须为退役士兵,并取得职位要求的相关学历。在面试资格复审时须提供高校毕业证、入伍通知书、士兵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留存)。大学生退役士兵也可选择报考符合本次招考资格条件的其他非面向大学生退役士兵的职位。按中央文件规定,本次招考对退役士兵已专设职位,不实行加分政策。
三、招录人数变化大
(一)招录总人数减少
今年陕西省计划招录培养48人,与2015年招录培养195人相比,招录总人数减少147名。以下为2014-2016年招录培养人数变化图。
(二)各培养层次招录具体人数减少
本次各培养层次招录人数有差异,与2015年相比,也有变化。具体如下图:
(三)各系统招录具体人数减少
本次各系统招录培养人数有差异,与2015年相比,变化也较大。具体如下图:
四、笔试大纲、面试形式变化不大
(一)笔试大纲对比分析
本次招录培养考生,笔试包括公务员考试公共科目笔试和教育入学考试。所有报考者须参加全部应考笔试科目且成绩均有效,其笔试成绩方有效。公务员考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
教育入学考试科目根据国家统一高等院校入学考试模式,结合试点班特点按层次确定。报考专科培养层次的考生需参加文化综合(历史、地理、政治)的考试;报考专升本、本科二学位培养层次的考生需参加民法学的考试。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层次职位的考生需参加专业综合I和专业综合II的考试。
考试范围以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制定的《考试大纲》为准。因此,笔试大纲与2015年相比,变化并不大。考生在备考过程中,可以参照考试大纲的要求,结合自己的实际进行。
(二)面试形式对比分析
本次招录培养考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法,与2015年保持一致,但是,2016年公告中没有明确规定每个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具体时间。考生在面试备考过程中,要加强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
笔试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笔试总成绩=(公务员笔试各科目成绩之和÷公务员笔试各科目试卷满分之和)×50+(教育考试笔试各科目成绩之和÷教育考试笔试各科目试卷满分之和)×50。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五、培养院校减少
本次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生院校为:四川大学、浙江警官职业学院、西北政法大学、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共4所。而2015年招生院校为浙江警官职业学院、中国刑事警察学院、上海政法学院、中央司法警官学院、西北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共6所。相比而言,招生培养院校减少2所,考生要注意其中的变化。
六、报考政法干警的优势
参加本次招录考试的考生被录取后,在校期间免收学费,还可以获得生活补助费。这就意味着,顺利通过政法干警考试的考生,既可以在学历方面得到提升,也可以在顺利毕业后,成为一名公务员。
对在校学习期间不合格或者毕业时未获得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以及毕业时不符合相应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并应一次性退还所享受的补助费(包括学费和生活补助费)。违约不到定向单位工作的毕业学生,不得录用到其他党政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要将情况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并应在违约处理决定公布后1个月内,一次性返还所享受的教育费用和补助费(包括学费、培养费和生活补助费),并缴纳该费用50%的违约金。
定向学生毕业到定向单位工作,研究生层次的服务期为5年,本科层次的服务期为7年,专科层次的服务期为9年。服务期为满后方可流动。
温馨提示:
职位改报时间:已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原报考不足开考比例被取消招考职位的考生(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职位开考比例不低于1:2,其他职位的开考比例不低于1:3),可以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它职位。改报只能进行一次,时间为2016年9月5日上午10时至12时。放弃改报的考生,由省人事考试中心退还报名费。
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6年9月21日0时至9月23日24时
总之,每一次考试都是一次机遇,每一次考试都需要认真去准备、付出。一分耕耘一分收获,陕西公务员考试网专家祝您早日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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