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予开考职位所涉及的通过资格审查且已缴费确认的考生,可以改报有关职位。报考人员可选报3月23日招考公告公布的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有关职位,但不得改报已被取消和缩减录用计划的职位,否则将不予通过审核。
91个不予开考职位所涉及的有关人员可于4月7日上午9时至下午16时改报符合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有关职位。改报只进行一次,每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改报。对改报人员选择2个以上职位的情形,将以第一次提交改报申请的时间为准,确定改报职位。改报采取考生原报考资格审查单位主动与考生联系,考生与新报考资格审查单位主动联系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改报时,考生须向改报所选职位的资格审查单位提交改报申请表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改报人员以电话方式与资格审查单位取得联系,并将改报材料传真至资格审查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和确认。有条件的考生可直接到资格审查单位提交改报资料。未在规定时限内进行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改报的考生,由省人事考试中心退还报名费。
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而被缩减录用计划的职位共13个,所涉及的考生不得改报。
已缴费确认的报考人员应在4月21日至4月24日24时从陕西人事考试网(http://www.sxrsks.cn)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15年4月25日。公共科目笔试地点在11个市区政府所在地设立考区。报考省委组织部选调生职位、省级机关和省垂直系统职位的考生,统一在西安考区参加笔试;报考各市职位的考生在该市政府所在地考区参加笔试;报考杨凌示范区职位的考生在杨陵区参加笔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