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近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综述

2015-01-15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从1995年起,陕西省在全国率先通过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玻璃房子里的竞争”这一关于公务员考录的盛誉,就源自我省公开、公平、公正的公务员考录工作。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的有力指导下,我省公务员考录工作坚持“依法考录、公平考录、安全考录、科学考录”,始终以加强和完善法制建设为牵引,以服务用人单位和广大考生为根本,探索改革创新,逐步完善机制,不断提高考录工作科学化水平,已为全省各级党政机关选拔优秀人才约2.2万人,其中省级机关420多人、市级机关2900多人、县级以下机关1.85万人。
  这样的考录,为全省公务员队伍补充了新鲜血液,从源头上优化了公务员队伍结构。大批具有良好综合素质的新录用的公务员,在各自工作岗位上恪尽职守、锐意进取,为陕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2013年面试考官培训

  以法制建设为先导,建立健全制度,打造阳光考录
  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是各级党政机关选拔高素质人才的重要途径,也是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的重要关口。我省近年来在招录职位数下降的情况下,报考人数、平均竞争比例却逐年攀升,显示出报考公务员仍然是大学毕业生比较理想的职业选择。在此情况下,省公务员主管部门以公平公正为目标,以法规制度建设为突破口,不断提高考录工作规范化水平。
  建立工作协调机制。设立了陕西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由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省编办、省财政厅等为成员单位,整合全省相关工作资源、强化协调机制,彻底解决了公务员考录工作多家管、政策散、周期长等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公务员局,主要负责研究制定全省考录政策和组织协调实施考录工作。
  制定《陕西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办法(试行)》。2011年3月,时任陕西省省长的赵正永签署第149号省政府令,发布了《陕西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办法(试行)》,自2011年4月1日起施行。这是公务员法施行后全国第一部有关公务员考录的地方人民政府行政规章。这一试行办法,突出了对所有参与考试人员监督上的全覆盖,实用性、操作性强;更加注重公正性、人性化,体现了对报考者的人文关怀,设定了暂缓体检、复检、权益救济途径、免除贫困报考人员报名费等,创造均等机会,减少或避免考生因非主观因素而丧失录取机会,保障了公平公正。
  编修《陕西省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专业参考目录》。按照科学设置、合理设置、分类设置的原则,结合工作需要和历年工作中的实际问题,经广泛征求意见等程序,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办公室编制了这个《目录》,并根据高校专业设置的动态变化,对《目录》进行了修订。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还配套印发了《指导意见》,明确规定职位专业设置的原则,即根据公务员录用考试性质和特点进行科学设置、紧密结合招考职位职责进行合理设置、应区分职位类别进行分类设置,进一步统一了审核标准,方便应考者选择报考,也提高了人才与职位的匹配度。
  规范了人民警察职位体能测试标准和流程。国家公务员局2011年决定不再将身高作为人民警察资格限定条件后,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全省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的通知》,规定相关职位考生均须进行体能测评,并明确了体能测评工作组织实施的责任主体、有关保障等。为便于考生掌握体能测评的方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步制作了示范片,引导考生掌握测评要领和规则。西安、宝鸡、汉中等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省公安厅政治部人事处等体能测评单位,在面试资格复审时租用了标准塑胶跑道、室内田径馆等场馆,加强救护车辆及医护人员保障,确保考生正常发挥,避免偶然因素影响体能测评结果。
  出台了体检和考察的具体规定。针对录用公务员中体检、考察环节容易出现违规操作、徇私舞弊等问题,省人社厅、省卫生厅、省公务员局2012年和2013年先后出台了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考察工作的规定,明确了体检执行的标准、操作流程,规范了体检的组织程序,明确了公务员录用考察的组织领导、内容、标准、程序以及对重点人群的考察等提出相关要求,实现了考录全过程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报考人民警察职位考生面试前进行体能测评

  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不断完善政策,坚持公正考录
  率先取消了“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加分。原来的对涉及“农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报考公务员给予加分倾斜,是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的政策性规定,但个别申请加分的考生弄虚作假影响了公务员录用的公正性和严肃性。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保持优惠、保证总量、适度倾斜”的原则,于2009年底在全国率先提出了调整加分倾斜政策的意见,并经省委、省政府同意,明确从2010年起,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不再加分,“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既可以报考特设职位、实行定向招考,也可以报考符合条件要求的其他职位,这样就更好地兑现了优惠政策,形成了良好的用人导向。
  区分设置面向应届生职位。我省历年公务员报名人员中,约有35%属于高校应届毕业生。2013年,我省针对应届毕业生就业压力大、备考时间充分、考试能力强、知识储备较为丰富等特征,在全省统一考试计划数较多的非特设职位中,开始划分面向应届毕业生和非应届毕业生的职位,以求实现新录用人员结构的稳定,同时也缓解了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压力。
  合理调整笔试总成绩。2013年起,我省对公务员公共科目《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笔试总分值作适当调整,从原来200分调整到300分,增加分值主要体现在单科试题数量和测查重点要素题目。由于笔试成绩差距的拉大,进一步提高了笔试测评区分度,保障了公平竞争。
  调整了申论笔试时长、笔试与面试的成绩权重比,注重全面测查考生综合素质。将《申论》科目考试时间由以往的150分钟调整到180分钟,提高考试区分度;将笔试与面试合成综合成绩的权重比例由5:5调整为6:4,以强化对报考人员综合素质的全面测查。
  整肃考纪,使考录结果更公平。自2012年起,我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对经专门技术机构鉴定为雷同试卷的,按不同情形,分别给予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警告1次、禁考五年等处理。目前,已在8次公务员录用笔试中处理违纪考生198人。2014年,在省考和基层政法干警招录定向培养笔试中,对经鉴定属于雷同违纪情形的37名考生的准考证号和处理结果在网上进行了公告。同时,我省还对录用公示人员进行笔迹鉴定,严防替考作弊人员被录用。
  以增强公信力为重点,祛除面试诟病,力求公平考录
  公务员录用面试中的人情干扰,历来都为社会所诟病,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广泛听取意见、建议,下决心应对挑战,按照“坚持和完善制度并举,宏观统一,微观细化;政策上改革创新,操作上精益求精”的原则,组织实施面试,确保我省录用公务员面试走上公开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制定统一的面试操作规程。《陕西省考试录用公务员结构化面试操作规程(试行)》统一规定了全省面试工作流程和操作办法。明确了面试考官、工作人员、考生“三抽签”,考试区域、候考区域“双隔离”,面试区域“全封闭”,面试期间统一收取考官考生手机集中封存保管;面试全程摄像录音;面试成绩当场宣布现场签字确认;全省使用统一的面试试题;规范面试考场设置,规定了面试考场设置的标准和数量,要求各面试组织部门根据考生规模合理设置考场数;取消考生抽签登记表,考生抽签不登记,抽到几号签,只有其本人知道;取消了内、外场引导员之分,取消专门的抽签工作人员,大幅度精减面试工作人员;严格规定面试工作人员活动区域范围,面试时任何人员不得离开指定的活动区域。通过实施统一的面试操作规程,全省录用面试工作流程更紧凑、秩序更规范,从制度上革除了“一个考场考到底”、“瓜田李下”惹人嫌的弊端,堵住了面试前“查签号”、面试中“打招呼”的漏洞。
  ——加强考官队伍管理,实行面试考官外派交流。严格执行考官资格准入制度,连续四年集中培训了2000余名面试考官,由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联合发证,初步建立起一支相对稳定的面试考官队伍。为对评分加以规范,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细化评分标准,规定考官赋分区间,要求赋分力求客观、力戒主观,保持前后判分一致。对各面试考官赋分区间作出规定,凡高于最高分或低于最低分的,要写出说明或评语。面试结束后,省考录办还专门组织对少数高分考生复查面试录像。推行面试考官外派交流制度,采取“省市之间互换、市区异地交流、从中央驻陕机构抽选”的办法,对设置1—2个考场的面试单位全部使用外市交流考官,对设置3—5个考场的,每个考场的7名考官中,外派交流5名考官;对设置6个以上考场的市,每个考场的7名考官中,外派交流4名考官;对提出外派考官要求的市,所有面试考官均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从省级部门和外市选派交流。通过实施全省面试考官选派交流,考官抽签确定考场,减少了外部干扰,有效防止本地面试考官“人多、面熟”,打人情分、关系分的问题,从源头上保障了公平公正。
  ——实行面试考官和工作人员责任承诺制度,将外部监督与主观约束结合起来。为了加强对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的纪律约束,专门制定了《陕西省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责任承诺书》,要求所有参与面试考官和工作人员面试前均须签订承诺书,对回避、纪律、工作质量等作出承诺,并严格按规定的程序、要求履行职责。考官选派单位、面试组织单位须在《承诺书》上盖章,明确各自职责、义务,实现有效衔接。人们形容这是:“戴了紧箍咒,心里更有数。”为加强对面试工作的监督,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从各市组织部门干部监督科(处)、市人社局纪检监察室、省纪检监察部门抽选考场监督员,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现场观摩,严防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
  正如考生网友“天海翼”发帖说:“我自己感悟,面试时找各种关系的绝对困难导致了面试时所有考生的相对公平”;考生网友zwwp86发贴说:“我以前一直认为出场顺序会很大影响到面试的成绩。最初的和最后的不好,中间的好些。这次体检的时候,大家交流了一下签号,面试的38号是一个小个头的应届毕业生,竟然是全场最高分。”考生网友myf558554发帖说:“面试取决于你原有的知识储备+思维品质+答题技巧+临场状态……”这些匿名的网上言论,反映了考生最真实的感受。
  对于公务员考试,媒体更关注公开,考生更关注公平,社会更关注公正,用人单位更关注人岗匹配,公务员主管部门则要通过公开的程序、公平的政策,实现公正的结果。事实上,从2013年以来的我省公考面试,考场外围观的人少了,信访投诉少了,舆论质疑少了,媒体负面报道少了,考生家长更放心了。
  以公平公正的面试取信于考生、示范于社会,让考生在进入公务员队伍时,就“走正门,入正途”,凭实力赢得属于自己的胜利。
  以服务大局为根本,积极探索实践,把优秀人才充实到基层
  党的十八大提出,要注重从基层一线培养选拔干部,拓宽社会优秀人才进入党政干部队伍渠道。为贯彻落实这一要求,省委2013年初研究决定,结合我省部分乡镇特别是一些偏远乡镇存在公务员“招不来、留不住”的实际,从优秀工人农民中考试录用公务员。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很快起草了《关于加强从优秀工人农民中培养选拔干部工作的意见》,经省委常委会讨论同意后,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名义正式印发。
  2013年,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和省公务员局根据省委、省政府文件要求和省委领导的重要指示,积极组织,认真实施了从优秀工人农民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与四级联考相比,从优秀工人农民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的程序不简、要求不降。经过推荐报名、考试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从优秀工人农民等基层一线人员中录用了457名公务员。同时,本着方便工作和生活的原则,在新录用公务员户籍、企业所在地就近确定具体职位。
  这一年的12月24日,西安市户县石井镇29岁的农民户宋世峰正在养殖场里忙活着喂猪,县人社局的一个电话让他放下手中的活计赶到县城,原来他通过招考成为了石井镇政府科员。一张录取通知书让宋世峰感慨良多:“当了这么多年农民,没想到还有机会成了公务员。”
  2014年,在总结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我省对从优秀工人农民中考试录用公务员政策作了进一步调整完善。一是将面向优秀工人、农民职位的报考年龄上限从30周岁调整为35周岁,以吸引更多的优秀人员报考。二是对报考面向优秀工人、农民职位的人员,通过网上注册方式报名,待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确定后,再由所在单位推荐、逐级审核,进一步扩大选人视野;减少了报考人员来回奔波,降低报名成本。三是在考试内容设计上,改变了传统的“死记硬背”考试方法,紧密结合考生实际,突出职位不同特点,以“干什么,考什么”和“应知应会”为考试的主要内容。区分工人、农民、村(社区)干部劳模人员等不同应试对象,有针对性地命制了不同的面试试题,突出重点测查面试人员解决农村、社区、企业基层工作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四是分类实施考察,程序更公开、结果更公平。面向村(社区)干部职位采用量化考察,考察量化打分成绩占综合成绩的20%。重点测查报考者所在村(社区)近3年目标责任考核等工作实绩以及党员群众满意度,并注重政治素质、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公民道德和职业道德等内容。面向优秀工人农民职位的考察采用定性考察,减少人为因素影响,成绩更客观,结果更直接。
  两年来,我省从优秀工人农民中共录用了733名公务员,他们总体上政治素质好、工作实绩突出、有较高的质量。录用人员中,党员占63.7%;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的143名,占19.6%;获得市级及以上表彰或劳模称号的113人,占15.5%,担任村(社区)干部10年及以上的111人、占村(社区)干部的40.4%。这些人员来自于工农群众之中,他们接地气,长期扎根基层一线,熟悉基层情况,了解和掌握基层民意,对群众疾苦有切身感受,具有一定的服务群众意识和群众工作能力,这是他们的优势所在。从2013年录用的人员在岗现实表现情况看,绝大多数录用人员的工作能力,得到了用人单位的认可,部分录用人员已经能够独当一面。
  优秀工人农民的加入,给我省公务员队伍注入了新的生机与活力,不仅改善了全省公务员队伍结构,而且树立了重视基层、崇尚实干、不拘一格的选人用人导向,激发了社会成员扎根基层创业干事的激情,吸引了更多优秀人才扎根基层建功立业。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陕西日报、陕西广播电视台等40多家媒体,就此进行了专门的宣传报道。我省开展的这项工作,也吸引了四川、内蒙古等兄弟省区市来人或来函咨询学习。
  2014年12月初,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对这项工作进行全面评估调研,对2013年考录的公务员进行跟踪问效,力求不断总结工作经验,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和方法,把这项工作做实做好。“我们希望通过3—5年努力,使我省从优秀工人农民等基层一线人员中选拔的干部,在基层干部队伍中占有一定比例,不断优化基层公务员队伍来源结构。”省考录办负责人说。
  和从优秀工人农民中考试录用公务员类似,从退役士兵和警官院校毕业生中录用特警也是我省的一项创新。
  全省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中的警察职位招考、基层政法干警招录定向培养是目前公安机关充实警力、吸纳人才的主要渠道。通过公开考试,择优选拔各类人才,有效缓解了公安机关警力需求,补充了新生力量,改善了民警队伍年龄、学历结构,增强公安队伍活力。但同时,仍然存在着公安警力缺乏,警力量明显不足,偏远地区警力流失严重,公安类专业院校毕业生入警率不高,新录用人员岗位匹配度还需提高。特别是去年以来,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发生的隐患增大,非常需要专业技术强、素质过硬的特警队员。
  2014年6月,省委书记赵正永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对今年招录防暴特警工作提出要求,省公务员局会同省公安厅对全省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工作情况,特别是特警队伍建设情况进行了全面调研。在充分吸收用人单位、涉军单位以及有关培养院校的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形成了健全全省特警招录管理工作长效机制以及重点做好2014年特警招考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经省委、省政府批准同意,省编办、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联合印发通知,明确拓宽特警招考渠道,面向退役士兵、警官院校警察类专业毕业生、地方普通高校毕业生三类人员招考特警。这三类人员在警体素质、专业素质、综合素质方面各有所长,特点明显。
  为做好2014年全省公安特警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工作,省公务员局牵头协调,经过反复研究讨论,按照“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用警需求来制定招考特警主要政策,招考范围对象确定为退役士兵和警官院校毕业生,形成了《陕西省2014年公安系统特警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实施方案》和《陕西省2014年公安特警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招考公告》。
  为了增强录用考试的针对性,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区分高中、大专及以上学历职位分别命制笔试试题。对于报考普通特警职位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科,满分均为150分;对于报考普通特警职位高中学历人员和报考特殊专业特警职位的全部人员,笔试科目为《综合行政能力测验》一科,满分150分。2014年11月23日,全省公安特警的面试工作在西安统一进行,分类命制的面试试题,使同一类人员在同一平台上竞争,选拔的结果更加科学。
  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还根据公安机关用人需求,结合警情变化和考生生源情况,专门拿出职位面向武警部队特勤岗位和解放军特种作战部队退役士兵招录狙击、排爆、突击、侦察、防爆安检等特殊专业特警。省公务员局会同省公安厅政治部制定专业技能测评方案,专业技能测评分为基础科目和专业科目,任何一项不合格,均不能够录用。专业科目测试后,分专业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依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录用人选,充分体现竞争择优,确保录用到最合适最优秀的人选,充实和加强一线特种警力。

  陕西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办法(试行)发布

  在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同时,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还充分发挥我省教育资源丰富、高校院所众多、科研实力雄厚的优势,努力为提升我省公务员考录科研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智力保障。我省向国家公务员局申请共同设立公务员录用考试(陕西)测评基地项目,目前已得到正式同意批复,相关筹建工作正在积极开展。建设公务员录用考试(陕西)测评基地项目,有利于整合现有资源,发挥我省科教优势,进一步提高考试录用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按照计划,我省考录科研工作以提升考录科学化水平为重点,围绕制约考录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以现有的考录机制和科研力量为依托,积极吸纳社会科研资源,有计划、有步骤地推动一批考录科研课题的深入开展,及时将科研成果应用于实践,以实现考录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为人民服务,让人民满意”是对公务员的基本要求,也是公务员管理部门的神圣职责。健全完善考试录用制度,严把“入口”关,是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的必然要求。随着公务员管理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推进和健全完善,我省的公务员考录工作,将继续向着建设一支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队伍的目标努力迈进,将为加快建设富裕陕西、和谐陕西、美丽陕西,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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