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行政机关2013年公务员考录资格复审公告

2013-07-04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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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行政机关2013年公务员考录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山西省行政机关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临汾市行政机关2013年考录公务员资格复审工作定于6月26日--27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在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报考临汾市公安局的考生,在体能测评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内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附后)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13年6月26日--6月27日,上午8:10--12:00,下午15:00--18:00。


  地点:临汾市人事考试中心一楼办事大厅。


  地址:临汾市体育北街市二招院内。


  三、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必须由本人持相关证件(证明)材料按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并如实提供以下证件(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笔试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包括户口簿或生源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本人基本信息、上学时间、学历、所学专业证明);


  5、已就业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注明为本单位职工,同意报考),未就业人员需提供人事档案托管机构相关证明(注明未就业,档案存放机构);


  6、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职位”的考生,须登陆山西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其中服务地考核意见栏,由所在地服务单位和县级主管部门分别盖章;派出部门意见栏,应由市以上的主管部门加盖公章(其中大学生村干部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省人社厅或团省委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


  8、报考临汾市公安局_国保科员职位_英语[2]职位的考生需提供《高等学校英语专业八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考生本人所在党组织出具的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证明。


  9、报考临汾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_行政执法科员_汉语言与文秘类_宜男性[2]、临汾市中小企业局(参照管理)_科员2_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机械设计及相近专业[1]职位的考生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


  10、报考临汾市煤炭工业局_煤炭安全管理科员2_安全技术与工程安全工程及相近专业[1]职位的考生需提供从事井下工作经历证明。


  四、注意事项


  1、考生本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相关证件材料(证明)参加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面试。


  2、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3、资格复审前,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请与临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联系,联系电话:0357—2091413。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请认真阅读本公告。


  临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6月21日


  附件1、临汾市行政机关2013年公务员考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附件2、临汾市公安局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附件3、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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