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9-28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根据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现将体检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
按照职位计划录用人数,以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人选确定后,由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出现的空缺或考生自愿放弃体检资格出现的空缺不进行递补)。体检人员名单附后。
按照《山西省行政机关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对面试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不达3:1的晋中市直医疗保险中心科员2职位减少一个录用指标。
招录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比例出现大于或等于1:1情况的,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所在面试考场的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体检。
二、体检报到时间、集中地点
(1)非公安职位考生(具体名单附后)
时间:2011年7月28日早6:45
地点:晋中市人才市场(榆次区东顺城街10号)
(2)公安职位考生(具体名单附后)
时间:2011年7月29日早6:45
地点:晋中市体育场南门(榆次区安宁东街体育公园内)
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盖章的笔试准考证及近期2寸免冠彩照1张,在规定的时间内准时到指定地点集中。
三、体检标准
非公安职位考生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公安职位考生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项目执行。
四、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应尽量保持平和心态,不要过于紧张。
2、体检前,要注意饮食,不要吃过多油腻、不易消化的食物,不饮酒,不要吃对肝、肾功能有损害的药物。
3、体检前一天要注意休息,避免剧烈运动和情绪激动,保证充足睡眠,勿熬夜,以免影响体检结果。注意个人卫生。
4、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禁水12小时,保持空腹。
5、体检当日,女性不要化妆。
6、参加体检的考生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集中,迟到15分钟以上的视为自动放弃。
7、体检费用自理。
五、考生如对血压项目体检结论有疑问,可当场提出复检申请,经批准后当场进行复检;《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提出书面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考生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六、体检期间实行封闭管理,考生应严格遵守体检纪律,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携带的手机等通讯工具统一集中保管。对弄虚作假、隐瞒实情、冒名顶替的考生,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咨询电话:0354-2638479?
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