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9-27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中小学教师、特教、幼教专业初选人数为选招人数的2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选取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全日制院校毕业的硕士研究生,笔试分数加5分;根据《山西省高校毕业生村(社区)干部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七条:“受聘人员担任村(社区)干部满2年,经组 织考核合格,报考我省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的,在笔试总分中增加5分”的规定,符合上述条件的大学生村官笔试分数加5分,不得累计加分。
各专业笔试成绩出现并列者,先选招专业课成绩高者,后选招学历层次高者(特殊教育、学前教育若专业课成绩相同,先语后数),在此基础上,如还有并列,由领导组会议研究决定取舍。
2、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①报考中小学教师,讲课内容为初中内容。独立备课60分钟,面对评委讲课,时间为10分钟。总分100分,测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选招。
②报考特教专业,讲课6分钟,手语测试4分钟;总分100分,测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选招。
③报考幼儿专业,讲课6分钟,艺术特长展示(钢琴弹奏、唱歌、舞蹈自选一项)4分钟。总分100分,测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选招。
(五)张榜公示
中小学教师、特教和幼教,以学科按总分(总分250分=笔试成绩150分+教学能力测试成绩100分)由高到低排序并确定录用人员名单,如出现并列,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也相同,以专业课成绩优先,报领导组审查,然后张榜公示。
(六)分配和岗位培训
高中学校教师必须从本科以上学历人员中择优分配;特教教师对口分配到县特教中心学校;除此以外的中小学教师分配到农村初中、小学任教;幼儿教师分配办法另定。
凡选招录用的教师必须参加县组织的岗前培训,必须在2011年9月30日前将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一份交县教育局人事股,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四、时间安排
2011年7月28日至8月2日下午18时前报名。
2011年7月31日至8月3日集中组织体检。
2011年8月4日进行资格审查。
2011年8月6日组织笔试。
2011年8月8日前公布笔试成绩及初选入围人员名单。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及成绩公布时间另定。
2011年8月18日前公布全部专业招考总成绩及录用人员名单
2011年8月20日至8月22日组织岗前培训。
五、考评考核
招聘录用的毕业生,实行见习期制度,见习期限为一年。见习期满,进行综合素质考评,考评合格正式录用,考评不合格的人员予以除名。
六、待遇
按人事部、财政部国人部发〔2006〕59号文件执行。
见习期工资从2011年9月1日执行。
录用期工资从2012年9月1日执行。
参加工作时间从2011年9月算起。
七、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项工作圆满顺利进行,县成立选拔录用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组。
组 长:曹治胜 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组长:郝士正 县人大副主任、教育局局长
尚健蕊 人事局局长
成 员:王印宝 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侯林双 财政局党总支书记、第一副局长
刘东峰 编办主任
孟 刚 纪检委副书记
杨维俊 监察局副局长、纠风办主任
侯振绅 物价局局长
许恩勃 公安局副局长
高永明 教育局党总支书记、第一副局长
杨汝生 县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李康唐 教育局副局长
乔秉恭 教育局副局长
马金斌 教育局纪检书记
安修明 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
范建华 教育局原党总支书记、第一副局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郝士正同志兼任。
本实施方案由县选拔录用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组负责解释。
平遥县选拔录用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组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