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阳泉市行政机关录用公务员体检公告

2013-09-24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根据《山西省行政机关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市2011年行政机关考录公务员体检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


  按照职位计划录用人数,以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人员名单附后。


  按照《山西省行政机关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对面试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不达3:1的阳泉市文物管理办公室科员职位,减少录用指标1名。


  招录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比例出现大于或等于1:1情况的,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所在面试考场的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体检。


  二、体检报到时间、集中地点


  1、非公安类职位考生(具体名单附后)


              时间:2011年8月4日早上6:45前           地点:阳泉市政府大楼前东侧


  2、公安类职位考生(具体名单附后)

              时间:2011年8月5日早上6:45前           地点:阳泉市政府大楼前东侧


  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及近期1寸免冠彩照1张,在规定的时间内准时到指定地点集中。


  三、体检标准


  报考非公安类职位考生的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报考公安类职位考生的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四、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应尽量保持平和心态,不要过于紧张。


  2、体检前,要注意饮食,不要吃过多油腻、不易消化的食物,不饮酒,不要吃对肝、肾功能有损害的药物。


  3、体检前一天要注意休息,避免剧烈运动和情绪激动,保证充足睡眠,勿熬夜,以免影响体检结果;注意个人卫生。


  4、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禁水12小时,保持空腹。


  5、体检当日,女性不要化妆。


  6、参加体检的考生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集中,迟到15分钟以上的视为自动放弃。


  7、体检费用自理。


  五、考生如对血压项目体检结论有疑问,可当场提出复检申请,经批准后当场进行复检。《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提出书面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考生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六、体检期间实行封闭管理,考生应严格遵守体检纪律,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携带的手机等通讯工具统一集中保管。对弄虚作假、隐瞒实情、冒名顶替的考生,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咨询电话:0353—2293969

 

                            阳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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