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公告

2013-08-15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根据《山西省行政机关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运城市行政机关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工作定于2012年6月25日—27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在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中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的复审人选。若最低合格分数线内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公安类职位从体能测评合格人选中按计划录用人数的3倍,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资格复审人选。如体能测评合格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达不到3:1,按实有人数确定。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一)时间:2012年6月25日—27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各职位资格复审时间安排及人员名单见附件一。


  (二)地点: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二楼会议室(运城市中银大道19号)


  三、注意事项


  1、考生本人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或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迁出证明)和报考职位所要求的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A4纸复印件(1份)。


  2、2012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证明;已就业的须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职位”的考生,须登陆山西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其中服务地考核意见栏,由所在地服务单位和县级主管部门分别盖章;派出部门意见栏,应由市以上的主管部门加盖公章(其中大学生村干部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省人社厅或团省委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


  5、报考2012年应届毕业生职位的,其中国家统一招生的2010年、201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需由上述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相关证明。


  6、考生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7、面试时间请考生随时关注山西人事考试网上公告。


  咨询电话:0359-2223266


  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八日


  附件一:运城市行政机关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时间安排及人员名单

 

  附件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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