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2012年行政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公告

2013-08-11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运城市2012年行政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工作定于2012年7月29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2×60%+面试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职位计划录用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其中招录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比例出现大于或等于1:1情况时,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


  二、体检时间


  2012年7月29日。


  三、集中地点


  参加体检的考生请于7月29日早6:30前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近期免冠一寸蓝底彩色照片一张,在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门口(中银大道19号,资格复审时地址)集合,集中后统一前往体检医院。


  四、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按国家有关规定,由体检医院向考生收取。


  五、体检标准


  一般职位体检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参加体检的公安类考生同时要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稷山县公安局科员9职位单侧矫正视力低于5.0,不合格;除稷山县公安科员9职位外的其余职位单侧裸眼视力低于4.8,不合格。


  六、注意事项


  1、体检应尽量保持平和心态,不要过于紧张。


  2、体检前一天,要注意饮食,不要吃过多油腻、不易消化的食物,不要饮酒,不要服用对肝、肾功能有损害的药物。


  3、体检前一天要注意休息,避免剧烈运动和情绪激动,保证充足睡眠,以免影响体检结果;注意个人卫生。


  4、体检前12小时应禁食、禁水,保持空腹。


  5、体检当日,女性不要化妆。


  6、考生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集中,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7、按照有关规定,体检时考生若对视力、血压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复检,当场确认,体检完毕后不得复检。


  体检有关事项可向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考试录用科咨询。


  咨询电话:0359-2223266


  运城市招考领导组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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