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2012年考录乡镇公务员和县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13-08-05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运城市2012年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考录乡镇(街道)公务员和县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运城市2012年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录乡镇(街道)公务员和县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方案》精神,决定继续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录乡镇(街道)公务员和县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范围和计划


  1、招录范围:全市13个县(市、区)。


  2、招录计划:全市拟录用117名乡镇公务员和1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计132名(招录职位附后)。


  3、本次考录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指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报考资格


  (一)报考乡镇公务员职位:


  1、在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


  (1)任现职3年以上,或任现职时间与任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时间合并计算不少于5年。


  (2)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即1971年8月25日以后出生)。本人或在任期内村级组织受到过省委、省政府以上表彰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即1966年8月25日以后出生)。


  (3)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


  2、全省统一选聘的大学生村官:


  2010年以前(含2010年)选聘,在职在岗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


  (二)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


  1、在职的村(社区)党组织、村(居)委会班子成员:


  (1)任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时间合并计算不少于3年。


  (2)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即1971年8月25日以后出生)。本人或在任期内村级组织受到过省委、省政府以上表彰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即1966年8月25日以后出生)。


  (3)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


  2、全省统一选聘的大学生村官:


  2010年以前(含2010年)选聘,在职在岗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


  (三)不得报考人员:


  1、任职期间本村(社区)发生重大责任事件的;


  2、本人受到处分或者刑事处罚,并在处分期内的;


  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录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的。


  三、考录工作程序


  1、发布公告。8月25日,市、县两级同时在新闻媒体发布招考公告。


  2、推荐报名。报名工作由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具体负责,采取个人自荐、党员群众推荐和组织推荐等方式进行。符合条件人员,按照隶属关系在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报名。报名须提供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任职(当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须加盖县市区组织部公章)和近期1寸红底免冠同版彩色照片(电子版),同时填写报名表一式二份(打印)。


  本次考试与山西省2012年党群机关(单位)考试招录公务员(参照公务员)工作同时进行,请报考者慎重选择。


  报名时间:9月1日—7日


  报名地点:各县(市、区)委组织部


  3、资格审查。县(市、区)委组织部负责对报考本地职位人员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按有关规定收取报名费100元,同时报市招考领导组办公室审核。审核未通过的,退还本人报名费。各县(市、区)在报名工作结束后,于9月9日前将报名情况报市委组织部。


  4、笔试和面试。省委组织部统一负责笔试试题的命题、制卷、保管、发放以及阅卷、成绩统计等工作。市招考领导组具体负责笔试的组织实施。报考人数与招录职位数比例一般要达到5:1,方可进行笔试。


  笔试实行全省统考,科目为综合知识和申论,时间定于2012年10月20日(星期六)。


  上午 9:00—11:30   综合知识;


  下午15:00—17:30  申论。


  笔试成绩为《综合知识》和《申论》成绩之和(即:笔试成绩=综合知识成绩+申论成绩)。


  大学生村官在任期内获得省委、省政府表彰或省级“优秀大学生村官”荣誉称号的,笔试成绩加5分;获得省级部门,市委、市政府表彰或市级“优秀大学生村官”荣誉称号的,笔试成绩加3分;2012年1月31日前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的,笔试成绩加2分。同时符合多个加分条件的,以最高加分计算,不累计加分。


  面试工作由市招考领导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面试人选由市招考领导组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参加面试人员与招录职位数2:1的比例,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5、考察与体检。考察体检工作由市招考领导组具体组织实施。


  考察人选由市招考领导组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2×50%+面试成绩×50%),按照考察人数与招录职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考察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工作作风、为群众服务的意识和能力等,考察组要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认真审核。


  体检严格按照人事部、卫生部下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组织实施,在指定的三级乙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面试后因考生自愿放弃或考察与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6、公示和录用。市招考领导组根据考察和体检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报省委组织部。拟录用人选确定后,在市级新闻媒体和所在乡镇(街道)、村(社区)公示7天。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7、初任培训。由市招考领导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对录用人员进行为期10天左右的初任培训。


  五、任用方式和待遇


  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录乡镇(街道)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由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报省委组织部备案。


  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录的乡镇(街道)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科(职)员待遇。


  本《公告》由市招考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市招考领导组办公室电话:0359-2660347。


  附件:


  职位表.doc 903a2253246ce87a29d286315fa4af05.doc (48.50 KB)


  公务员报名表.doc fef7566516329cb954011ed8613d2141.doc (45.50 KB)


  事业报名表.doc 8054d624acdafc3989b2be297752be40.doc (45.50 KB)


  中共运城市委组织部


  2012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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