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山西省政法干警招录公告的“大原则,小个性”

2013-07-21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山西省政法干警招录公告一经发布,引起广泛关注,历年政法干警招考都保持“大原则,小个性”的特点,即大方向上与总体的招录政策保持一致,细节地方有所特色。

  其中,大原则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严格贯彻落实今年12部委《关于印发<2012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如公告开篇即阐明了选拔人才的几个原则:“做好政法院校招录体制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工作,选拔培养政治业务素质高、实践能力强的应用型、复合型人才,加强我省基层政法干警队伍建设”

  二、招录对象和条件保持大方向上的统一,即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公安现役部队)高中及以上学历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的已退役士兵和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三、优惠政策倾斜方向一致:由省有关部门选派,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服务晋西北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及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服务满两年(2010年前(含)参加服务)、考核合格、现仍在职的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可报考专门用于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职位。

  此外,在招录条件的规定方面,年龄的限制都大同小异,主要是计算的起始时间是按照山西省发布招录公告的时间决定的。

  四、考试内容和时间同其他省份一致: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其中,报考专科试点班的,教育入学考试为文化综合(历史、地理、政治);报考第二学位试点班的,教育入学考试为民法学;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教育入学考试为专业综合Ⅰ(刑法学、民法学)、专业综合Ⅱ(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

  笔试时间为2012年9月15日至16日。

  在公告规定的“小个性”方面,归结起来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招考户籍限制明确:

  在招录条件规定中,明确要求“考生须具有山西省常住户口(现户口在学校的,入学前须为山西省常住户口)”。

  二、招录职位数明显增加

  今年山西省招录职位数明显增加体现在两方面:同某些沿海省份相比,比如江苏、浙江等,招录的职位数算相对较多。另一方面的增长体现在,同去年相比,今年我省招录人数增幅约100人。具体招录情况如下:

  2012年全省政法系统基层法院和公安机关定向招录培养315名,其中,基层法院机关20名,基层公安机关295名。在定向招录培养的315名中,面向退役士兵招录80名,面向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招录211名,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录24名。

  三、应届毕业生报考条件限制相对严苛

  在招考对象相关要求中,明确指出“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此外,并未对暂缓就业的毕业生给予应届毕业生的待遇。而在某些省份,2010、2011的暂缓就业的毕业生,也可以报考。

  此外,各位考生要关注招录公告中的其他细节,比如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法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这里法学专业不等于法学学位,比如有的同学学的是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他所授予的是法学学士,但不属于法学专业。

  政法干警的报考也相对来说也是一门艺术,需要注意的细节比较多,如果您在报考的过程中有疑问可以随时通过QQ群或者咨询电话咨询相关报考政策。祝愿考生考试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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