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山西运城市盐湖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已发布,计划招聘115人。报名时间:2022年7月25日9:00—7月29日17:00。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山西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整理如下:
运城市盐湖区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根据工作需要,按照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文件规定,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5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5名,其中:教师100名,其他岗位工作人员15名。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运城市盐湖区2022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三)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报考的年龄要求一律按周岁计算,以公告发布时间为准;
(六)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岗位列表)。
(七)其它事项
1.“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为: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到2022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
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和劳动合同期满的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按照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晋办发〔2017〕62号《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被定向录取(聘用)的,不得再享受定向考录(聘用)优惠政策。”
2.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3.报考人员须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2022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已经过教育部门现场确认,在中国教师资格网认定管理系统查实已经确认或认定通过的,视为具有教师资格证。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快推进2022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教师 〔2022〕5号)文件规定,受疫情影响,2022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招聘部门与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教师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报考人员教师资格证书的学科学段应与所报岗位要求的学科学段一致,高段学科可向下融通。小学全科教师资格证书可报小学全部岗位。先上岗人员在试用期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应符合上述要求。
(八)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专科或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得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应聘者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9.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以上现役、试用期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公告发布日期为截止日期。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公开招聘工作分四个阶段组织实施。具体如下:
第一阶段: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2年7月16日,通过新闻媒体、运城市盐湖区政府网、盐湖区人事考试网以及山西省人社厅公开招聘专栏向社会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二)报名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www.yhrsks.com
报名时间为:2022年7月25日9:00—7月29日17:00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本次招聘专业要求按照教育部最新公布的高职(专科)、本科和研究生招生专业设置。其中高职(专科)和本科按照“阳光高考”专业知识库设置、研究生按照“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专业知识库设置。高校自主设置的研究生专业、专业学位领域调整前的专业、海外学历学位的专业、技工院校专业等未列入的,由负责资格审查部门根据主要课程、研究方向等进行认定。
报考岗位要求为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属同一专业类。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经教育部修改过的,根据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所学专业为对应专业的可报考该岗位。
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必须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 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报考人员为应届毕业生的,其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关证书,须在2022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其他人员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三)资格初审和结果查询
报名人员请在提交报考申请1-2日后,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初审结束时间为7月30日12:00。
(四)开考比例
此次公开招聘考试,各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一般应达到3:1以上方可开考。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之比不达3:1时,将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招聘名额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的,则取消该岗位。取消岗位时已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可以改报其它岗位,改报时间:7月31日8:00--12:00。
为保证招聘计划的足额完成,报名截止后,服务基层项目岗位不达开考比例所核减的空缺岗位,调整到非服务基层同类岗位招聘计划中。报考该岗位的考生,将自动合并到指定的非专门岗位中参加考试。
考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未改报其他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费将如数退还。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此次招聘岗位要求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研究生学历,可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形不成竞争的岗位可采取直接面试考核的办法招聘。
(五)缴费及费用减免
根据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晋发改价格发〔2016〕467号)规定,本次考试收取考试费100元。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22年7月30日17:00前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按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处理。
对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对于符合考试费减免的报考人员,需要提供以下材料: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须提供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证明;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人员须提供低保证、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凡符合减免政策的报考人员,需先在网上缴费,并于2022年7月30日12:00前将本人身份证、减免考务费用的材料,地址:运城市解放路369号盐湖区人社局1213办公室(0359-2023055)。经核准无误后,考试费按原缴费渠道退还。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逾期视作放弃费用减免。
(六)下载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并缴纳费用的考生,根据笔试工作安排,登陆盐湖区人事考试网(www.yhrsks.com)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请考生及时关注报名网站信息。
第二阶段:考试
考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应必备的专业知识以及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能力素质、专业技术能力素质。采用笔试和面试方法进行,均采取百分制。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拟聘用人员最低合格分数线为综合成绩60分,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排列;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排列,如依旧相同,则加试面试确定。
(一)笔试
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见网站通知。
1、笔试内容
①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基础理论。
②报考幼儿教师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幼儿教育基础理论。
③报考财会经济金融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岗位基础知识。
公共基础知识的内容为法律常识、人文科学、政治理论与时事政治、事业单位概述、职业道德、公文写作与处理、资料分析等。
教育基础理论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政策法规等。
幼儿教育基础理论内容为:学前教育理论及幼儿专业知识等。
财会经济金融基础知识主要包括:《国际会计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财务法律规范,公司财务分析、金融学、财务管理学、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票据管理等相关专业知识等内容。
2、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办法,总分100分,时长150分钟,一堂考完。
(二)资格复审
笔试考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不足该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各岗位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人社局和招聘主管部门共同负责,时间待定。
进行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办理人事代理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人才中心出具档案证明材料;已参加工作的需持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其中: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考生,须提供由相关部门加盖公章确认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具体为:大学生村干部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盖章;“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出具“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证书,尚未领取“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证书的“三支一扶”人员由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晋西北计划”以及2010年以前参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委审核盖章;在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且任现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人员,由县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
“三支一扶”计划、“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和参加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人员到2022年底前服务期满已取得合格证书的,可携带合格证书进行复审。
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人员到2022年底前服务期满未取得合格证书的须提供《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地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创业就业基金监管中心审核盖章。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拟聘用前还须提供《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人员考核合格证书》。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须提供身份证、退伍证、毕业证书和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的证明材料。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复审,所空缺的面试名额,根据笔试成绩依次予以等额递补,如递补人员有并列成绩,则全部入围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三)面试
1、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综合分析、应变能力、举止仪表及与岗位匹配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等综合素质。
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人员采取讲课的方法进行。备课60分钟。讲课20分钟。
报考幼儿教师岗位人员采取讲课和才艺展示的方法进行。备课60分钟。讲课15分钟,幼教才艺展示5分钟,共20分钟。
报考财会、金融岗位的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时间不超过10分钟。
2、面试采用百分制,成绩60分为合格(含60分),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
第三阶段:体检、考察、公示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一)教师岗位体检标准按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其他岗位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招聘岗位根据有关规定对应聘者体质有特殊要求的,按照岗位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负担。
(二)体检考察环节主动放弃或结论不合格,所空缺的招聘名额依次予以等额递补,递补工作进行一次。
(三)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和举报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因公示未通过所空缺的招聘名额,不进行递补。
第四阶段: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填写《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一式4份,个人档案、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各一份备案。由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拟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本次公开招聘全部岗位需与聘用人员约定最低服务期5年。本次招聘的聘用人员在未满约定的最低服务期内,不得报考或调动到其他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在最低服务期内提出解除人事关系的,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五、招聘纪律
招聘工作政策性强,牵扯面广,社会影响大,招聘工作将按本公告规定的程序和原则严格把关,规范操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
咨询电话:区教育局人事股: 0359-5738011
区人社局事业股: 0359-2023055
咨询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由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广大应考人员理性分析,错峰报名,按要求及时填报个人信息,防止因网络拥堵影响报名。
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组
2022年7月16日
文章来源:http://www.yanhu.gov.cn/doc/2022/07/16/24672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