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山西省省直机关遴选公务员公告

2021-09-29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21山西省省直机关遴选公务员88人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21年10月8日9:00至10月12日17:30,笔试科目为公务员素质能力测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需要备考的考生可参考山西事业单位课程山西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21山西省省直机关遴选公务员88人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省公务员局决定开展2021年度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遴选职位
 
  公开遴选职位包括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职位。公开遴选职位分为两类:一是面向全省所有符合条件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二是专门面向全省符合条件的选调生。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1.全省各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担任乡科级正职及以下领导职务或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
 
  2.全省县处级及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担任乡科级正职及以下领导职务或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相当职级层次的工作人员(聘用制工作人员除外)。
 
  省级机关设在地方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名。
 
  具体遴选人数及职位设置情况详见《2021年度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附件1)。
 
  (二)报考者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0月以后出生)。
 
  4.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5.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
 
  除选调生外,应符合在本级机关工作的最低年限要求;没有规定的,须在本机关工作2年以上。
 
  上述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6.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7.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条件、相关工作经历。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所在机关层级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山西省考录的选调生符合上述资格条件且在录用单位服务期满3年的,可报考选调生专门职位,也可报考其他职位。选调生服务期满调整工作单位的,在现单位要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方可报考。
 
  报名资格或职位要求的条件,除有明确要求外,计算时间截至2021年10月。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者不得报考遴选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应回避情形的职位。
 
  三、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遴选部门的公开遴选职位、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职位表》,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山西组工网(http://www.sxdygbjy.gov.cn/)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山西人事考试专栏(http://rst.shanxi.gov.cn/rsks/)
 
  报考者如需咨询《职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基层工作经历以及备注内容等信息,可直接与各遴选部门联系,咨询电话见《2021年度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咨询电话》(附件2)。报考者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时遇到的技术性问题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解释。
 
  专业要求是根据教育部颁布的高校专业目录设置的,对报考者所学专业未列在目录中的(包括高校自主设置的研究生专业、专业型研究生专业以及取得海外学历学位的专业等),由负责资格审查部门进行认定。
 
  (二)报名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
 
  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者于2021年10月8日9:00至10月12日17:30,登录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山西人事考试专栏(http://rst.shanxi.gov.cn/rsks/),填写详细报名信息后,提交报名申请。报名时须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JPG或JPEG格式)。上传前请使用报名系统提供的照片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处理,未通过照片处理工具处理的照片无法上传。每名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者须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其中,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的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2.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各遴选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时间为2021年10月8日9:00至10月14日17:30。
 
  报考者可在提交报考申请2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报考其他职位。10月12日17:30前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或尚未进行资格初审的,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职位。10月12日17:30至10月14日17:30期间,不能再提交资格初审、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职位。
 
  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天上午9:00左右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山西人事考试专栏公布一次各职位报名情况。
 
  请报考者合理安排报名时间,按时完成报名有关事宜。
 
  3.组织推荐
 
  资格初审通过后,报考者须自行下载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2021年度山西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不得改动,由所在单位出具推荐意见并盖章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报名推荐表》报任免机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选调生须由工作所在地的市委组织部审核后,在《报名推荐表》上加盖印章对选调生报名资格进行确认。
 
  4.上传《报名推荐表》
 
  报考者须将审核盖章后的《报名推荐表》制作成清晰的电子文档(JPG或JPEG格式),于10月15日9:00至10月18日17:30期间上传至报名系统等待审查,未按期上传的,视为放弃报名。
 
  5.确认审查结果和网上缴费
 
  上传《报名推荐表》后,报考者须于10月15日9:00至10月19日17:3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审查情况,并在审查通过后及时完成网上缴费。报名费为每人50元。缴费截止时间为10月19日17:30,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10月18日17:30后审查结果为未通过的,取消资格。
 
  6.改报职位
 
  本次遴选要求职位报考人数达到遴选计划人数的3倍以上。若报考人数与遴选计划人数达不到3:1的,要减少遴选计划人数,使报考人数与遴选计划人数达到3:1;如遴选计划人数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的,取消该职位考试。
 
  职位被取消的,报考者可改报其他职位,改报时间为2021年10月21日9:00至14:00。报考者可登录原报名网站进行职位改报。改报资格审查时间为2021年10月21日9:00至17:00,改报资格审查结果可于2021年10月21日20:00前查询。报考者报考职位被取消,未改报其他职位或改报其他职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费将通过原缴费渠道退还。
 
  职位改报结束后,不达最低开考比例的,将按规定核减计划。
 
  7.下载打印准考证
 
  报考者缴费成功的,须于2021年11月1日至6日登录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山西人事考试专栏,认真填写《2021年度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笔试健康申报表》后,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如遇问题请与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
 
  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四、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公务员素质能力测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限为180分钟。
 
  时间:11月6日 上午 9:00-12:00
 
  笔试在省会太原设置考场,考场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生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笔试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以及疫情防控有关证明等参加考试。缺少证件及有关证明材料的,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可于2021年11月下旬前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资格复审和面试
 
  1.面试资格复审人选确定
 
  各遴选部门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中,依据由高到低的顺序,按遴选职位计划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公告在各遴选部门网站发布。具体由各遴选部门通知。
 
  2.资格复审
 
  面试前,各遴选部门负责对进入面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
 
  报考者应提供报考职位所需要的本人身份证、《报名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遴选职位要求的其它资格证件等。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职位要
 
  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确认不符合资格条件的,负责资格审查的各遴选部门有权取消该报考者面试资格。考生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
 
  资格复审开始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资格复审开始后,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再递补。
 
  3.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需要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采取结构化面试、结构化小组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等形式进行。其中,结构化面试时间每人不少于15分钟。
 
  如出现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计划遴选人数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察。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综合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如出现2名以上考生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确定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相同的,由面试组织部门加试一场面试,按面试加试成绩确定考察人选。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各遴选部门组织开展。体检必须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以及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职位的,还应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
 
  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遴选资格。
 
  考察实行差额的方式进行,各遴选部门从考试综合成绩达到60分以上的人员中,依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遴选职位计划人数1.5倍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向上取整)。
 
  各遴选部门需派出2名及以上人员组成的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要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深入考察道德品行。要强化专业素养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省直机关。考察组还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违纪违规情况、社会信用记录等)。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体检、考察及以后各环节出现空缺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各遴选部门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确定拟任职人员,并分别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山西人事考试专栏(http://rst.shanxi.gov.cn/rsks/)和拟任职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各遴选部门要在公示期满后15日内,将拟任职人员名单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备案,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试用期手续。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的人事、工资关系仍在原单位保留。试用期满后,由各遴选部门对试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办理转任手续。考核不合格者,仍回原单位工作。
 
  考生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遴选部门按规定程序将有关情况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录在案。
 
  考生应诚信报考。考生报名资格条件的审核工作贯穿本次公开遴选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具备报名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遴选资格。
 
  本公告由省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
 
  1.在公开遴选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根据国家和我省疫情防控动态要求,发布公开遴选公务员疫情防控公告,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考生要随时关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山西人事考试专栏,自觉遵守相关要求,做好参加考试准备。凡违反国家和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2.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公务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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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省公务员局
 
  2021年9月28日
 
  文章来源:http://www.sxdygbjy.gov.cn/content/2021-09/28/6_3365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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