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山西临汾市隰县消防员招聘公告

2020-12-11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20年山西临汾市隰县消防员招聘公告已发布,计划招聘20人。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1日-2020年12月17日。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地点:隰县消防救援大队三楼办公室。山西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整理如下:
 
  隰县征召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
 
  根据临汾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下发2020年消防安全责任目标》(2020[16号])文件要求,结合县情实际,为解决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不足的问题,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全县公开征召政府专职消防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面向全县严格按程序招聘。
 
  二、名额及岗位
 
  招聘专职消防员20人,其中,灭火执勤岗位16人、消防车驾驶员岗位4人。
 
  三、报名条件
 
  (一)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隰县户籍且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领导,身心健康、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的公民;
 
  2、岗位要求为男性,年龄要求截止2020年12月1日须年满18周岁。其中,灭火执勤岗位要求23周岁以下,消防车驾驶员岗位要求27周岁以下,身高165cm以上(含165cm)。双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
 
  3、学历要求高中及以上学历(报名时已经取得相应的毕业证);
 
  4、体貌端正,身体健康,适应消防工作要求,无残疾、无纹身、无影响救援任务的伤病;
 
  5、驾驶员岗位需持有B本及以上驾驶证,驾龄超过1年;
 
  6、退役军人、具有机械维修等技术专长、灭火救援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二)具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招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被判处刑罚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仍故意公开散布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曾因违反相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或从事其他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9、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有精神病史、隐性疾病、传染病等其他不能进入消防队伍的;
 
  11、不适合从事消防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时间:2020年12月11日-2020年12月17日
 
  (二)地点:隰县消防救援大队三楼办公室
 
  (三)要求: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相关职业资格证书、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5张;退出现役的义务兵和士官应聘者,持退伍证;所持证明均需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不退)。
 
  五、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按照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通知符合条件人员进入下一环节。
 
  六、考试
 
  考试分为体能测试、体检和面试环节。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一)体能测试
 
  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奥体中心体育场;
 
  内容:所有考生依照《消防员体能测试考核标准》参加体能测试。测试项目为:3000米跑、4X10米折返跑、单杠引体向上、俯卧撑、仰卧起坐。体能测试单项达不到最低分值或总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直接淘汰。
 
  (二)体检
 
  体能测试通过者进入体检程序,首次体检不合格的可以申请复检一次,体检合格的进入面试环节。
 
  (三)面试
 
  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县消防大队三楼会议室;
 
  参加人员:资格审查、体能测试、体检通过人员;
 
  面试内容:报考者的政治素质、文化知识、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和组织能力等。
 
  (四)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体测成绩+面试成绩。拟聘用人员按照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录取。
 
  七、公示和岗前培训
 
  1、拟聘名单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进入岗前培训。
 
  2、聘用人员上岗前由消防大队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培训,培训合格后进入试用期,试用期3个月。
 
  3、试用期合格后正式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待遇保障
 
  (一)工资。由基本工资和高危津贴及绩效工资组成:队员工资每人每月1800元、驾驶员工资每人每月2800元;高危津贴每人每月700元;绩效工资根据考核结果确定。
 
  (二)保险。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及人身意外险。
 
  (三)其他。在训练、灭火、救援等工作中受伤、致残或死亡的,按照国家和全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隰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13593531520    13753792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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