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山西省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已公布,计划招聘工作人员5名。山西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公告内容整理如下:
2018年山西省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山西省纪委监委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山西省纪委信息中心、山西省党纪教育基地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政治立场坚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有志于投身纪检监察事业;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遵纪守法,敢于担当,勤奋敬业,品行优良,清正廉洁;
4.年满18周岁且年龄符合岗位要求(30周岁及以下为1987年12月13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为1982年12月13日以后出生);
5.有工作经历的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6.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并获得与学历相对应的学位;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的人员;正受党纪、政务处分未过影响期的人员;曾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注:在读的高校学生也不得以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予聘用。
二、岗位及要求
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山西省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招聘主管
部门 |
招聘单位 |
招聘
人数 |
招聘
岗位 |
岗位
招聘
人数 |
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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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学历学位要求 |
专业要求 |
其他要求 |
备注 |
山西省纪委监委 |
山西省纪委信息中心 |
1 |
专技1 |
1 |
30周岁及以下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软件工程、信息安全 |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 |
岗位有值班要求(含夜班) |
山西省党纪教育基地 |
4 |
专技1 |
2 |
30周岁及以下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软件工程、信息安全 |
|
岗位有值班要求(含夜班);工作地点在太原市晋源区晋祠镇索村 |
专技2 |
1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
具有一定的文字综合能力 |
工作地点在太原市晋源区晋祠镇索村 |
专技3 |
1 |
35周岁及以下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
会计学 |
具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
三、报名、资格初审及笔试
考试报名和笔试由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和要求详见山西人事考试网(www.sxpta.com)。
资格初审由山西省纪委监委组织部负责,资格初审通过的,方可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可于2019年1月中旬登录山西人事考试网查询。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山西省纪委监委组织部负责。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按照要求提交本人身份证、大中专以上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其中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职人员还需提交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参加招聘的证明及人事档案正本(档案由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工作人员携带)。
在规定的资格复审时间内,应聘人员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不全或证件(证明)等材料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或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资格复审人选。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山西省纪委监委网站(www.sxdi.gov.cn)公布。
五、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形式。面试工作由山西省纪委监委组织实施,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在山西省纪委监委网站公布。
通过资格复审者,进入面试。根据岗位需求,测试干部履行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素质、能力和个性特征。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原则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面试成绩当天发布。
六、体检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照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与考察由山西省纪委监委组织实施。
体检有关事宜在山西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在三级甲等医院进行,费用由山西省纪委监委承担。
考察要深入考察人选所在单位、学校或村委会(社区)等对其德、能、勤、绩、廉表现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人选所在单位出具相关材料。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和山西省纪委监委网站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八、严肃招聘纪律
(一)报名人员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即取消资格,并通知有关单位严肃处理。
(二)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为招聘对象跑关系、打招呼,影响和干扰招聘工作,不得违反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三)调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组织人事纪律的规定和政策,不得借调出之机对招聘对象突击提拔和入党。
九、咨询电话
招聘政策咨询和考务等方面的问题可查询山西人事考试网和山西省纪委监委网站。
政策咨询:0351—6779707
技术咨询:0351—7331654
监督电话:0351—6779703
特别提示: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笔试、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山西省纪委监委组织部
2018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