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已公布,计划招聘工作人员3名。山西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公告内容整理如下:
2018年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山西法官培训学院、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新闻中心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本次共招聘工作人员3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
招聘主管
部门 |
招聘单位 |
招聘
人数 |
招聘
岗位 |
岗位
招聘
人数 |
年龄 |
学历学位要求 |
专业要求 |
其他要求 |
备注 |
省高院 |
山西法官培训学院 |
1 |
专业技术岗1 |
1 |
30周岁及以下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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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地点在太原市晋源区赤桥村,需值夜班。 |
省高级人民法院新闻中心 |
2 |
专业技术岗1 |
1 |
35周岁及以下 |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
新闻、法律相关专业 |
具有两年以上从业工作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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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岗2 |
1 |
35周岁及以下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
影视创作、动画、艺术设计、视频设计、广播电视编导相关专业或计算机、网络技术及相关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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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年龄符合岗位的要求(30周岁及以下为1987年12月13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为1982年12月13日以后出生);
7、具备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18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予聘用。
三、报名、资格初审及笔试
考试报名由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资格初审由山西法官培训学院、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新闻中心负责。资格初审通过的,方可参加笔试。
笔试由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
具体时间和要求详见山西人事考试网(www.sxpta.com)。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山西法官培训学院、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新闻中心负责。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网站(shanxify.chinacourt.org)公布。
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毕业证(未领取毕业证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所学专业证明)、学位证、身份证以及相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除按上述要求外,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资格复审开始前,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开始后,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五、面试
面试工作由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组织实施,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在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网站(shanxify.chinacourt.org)公布。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
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原则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面试成绩当天公布。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体检与考察由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组织实施。
体检有关事宜在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网站(shanxify.chinacourt.org)通知。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在三级甲等医院进行。对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考察将深入考察人选所在单位、学校或村委会(社区)等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考察人选所在单位出具相关材料。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网站(shanxify.chinacourt.org)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事业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八、咨询电话
招聘政策咨询和考务等方面的问题可查询山西人事考试网(www.sxpta.com)和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网站(shanxify.chinacourt.org),同时设立咨询、监督电话。
政策咨询:0351-6016930/6016058
技术咨询:0351-7331654
监督电话:0351—6016705/6016912
特别提示: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笔试、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2018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