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政协山西省委员会办公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已公布,山西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7年政协山西省委员会办公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公布如下。
2017年政协山西省委员会办公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政协山西省委员会办公厅所属事业单位山西政协报社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招聘职位及要求
招聘单位 |
岗位 |
人数 |
年龄
要求 |
学历
要求 |
专业要求 |
其它
要求 |
山西政协报社
(太原市东缉虎营5号) |
专业技术岗位 |
2 |
35周岁及以下 |
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及学士以上学位 |
汉语言与文秘类、新闻传播类 |
无 |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符合岗位的要求;
7、具备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17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专升本、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得报考。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予聘用。
以上关于年龄、试用期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关规定外均以2017年6月15日为截止日期。
三、报名及笔试
考试科目为笔试和面试,采取百分制形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报名及笔试由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详见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上公布的《山西省省直部分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公告》。
四、 资格复审
笔试工作结束后,应聘者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原则按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毕业证(未领取毕业证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所学专业证明)、学位证、身份证以及相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其中: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审时间及地点在政协山西省委员会网站公布。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资格复审开始前,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资格复审开始后,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再递补。
五、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在政协山西省委员会办公厅网站公布。
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须达到65分。
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原则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体检与考察由政协山西省委员会办公厅组织实施。
1、体检有关事宜在政协山西省委员会办公厅网站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对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在体检、考察环节因个人主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七、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政协山西省委员会办公厅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八、咨询及其他事项
招聘政策咨询和考务等方面的问题可查询山西人事考试网,同时设立咨询、监督电话。
政策咨询:0351-3913041
监督电话:0351—3913030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政协山西省委员会办公厅
2017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