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条件如下: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满18周岁,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具体要求详见《招聘简章》);
“服务基层项目专设岗位”用于公开招聘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及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 (现仍在职) 到2015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设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