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晋城市沁水县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15-10-30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5年晋城市沁水县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专业技术人员公告已发布。本次计划招聘12名工作人员。报名时间:2015年11月4日至2015年11月6日。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地点:县人才交流中心(县政务大厦二楼东大厅)。山西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5年晋城市沁水县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专业技术人员公告公布如下。
  2015年晋城市沁水县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按照《晋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经县政府批准,决定为我县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专业技术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面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共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专业技术人员12名。
  其中:高中教师4名,其他事业单位8名。具体岗位及名额见附件。
  三、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备相应岗位要求的学历及其它要求,详见《沁水县2015年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要求一览表》;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及以下(即1975年11月4日至1997年 11月4日期间出生);
  6、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四、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在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领导组的领导下,采取面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五、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
  1、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15年11月4日至2015年11月6日。
  3、报名地点:县人才交流中心(县政务大厦二楼东大厅)。
  4、凡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教师岗位)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所有证件均缩印到1张A4纸上),以及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照6张(其中报名表上贴2张),填写《沁水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5、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一经报名确定,不再受理改报。考生所提供的个人证件和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如查实有误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6、考生于2015年11月18日至11月19日到县人才交流中心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考生须妥善保管准考证,参加公开招聘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六、面试
  本次招聘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验应试者的相关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自我情绪调控能力、人际交往意识与技巧、求职动机与岗位匹配性及个体特征等,分值量化,百分制计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
  面试未形成竞争的岗位,其面试成绩需达到70分。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本次招聘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七、成绩计算
  成绩计算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相加平均后按岗位从高到低排序。面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成绩出现并列时按以下顺序确定:
  ①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四位数排序;
  ②加入面试时去掉的最高分、最低分,重新计算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
  ③按学历层次确定。
  八、体检与考核
  根据面试成绩,以招聘名额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核人选。进入体检与考核的考生,未按规定时间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等,并对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复审。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体检、考核后自愿放弃造成的缺额,不予递补。
  九、聘用与管理
  根据面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沁水政府网站、沁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填写《沁水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审批表》,办理相关人事手续。公示有异议且核查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缺额不予递补。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由人社及用人单位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后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聘用制管理,原则上5年内不得流动。
  十、纪律与监督
  为了加强对招聘工作的有效监督,由县人社局纪检人员及用人单位纪检人员参加,共同组成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组,对整个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
  凡参加这次招聘、考试、考核等工作的人员,要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对待这项工作,严格遵守人事工作纪律,并按规定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工作程序或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一律调离招聘工作岗位,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咨询电话:
  县人社局:0356-7025671
  2015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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