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太原市公安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公告
根据《山西省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近期将组织报考太原市公安局的考生进行体能测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能测评对象
参加体能测评人选为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人数的5倍确定(笔试合格人数不足的按实有达线人数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名单附后。
二、报到时间
2015年7月9日上午7:00前:太原市公安局科员5、科员16 职位
2015年7月9日上午9:00前:太原市公安局科员1、科员4、科员6、科员18 职位
2015年7月9日下午15:00前:太原市公安局科员7、科员10、科员14、科员17、科员19、科员24、科员28、科员29 职位
2015年7月10日上午7:00前:太原市公安局科员2、科员12、科员26、科员27职位
2015年7月10日上午9:00前:太原市公安局科员3、科员8、科员9、科员11、科员20、科员21、科员22、科员23、科员25、科员30职位
三、报到地点
太原市万柏林区文体中心(和平北路237号,西宫西北角,兴华街与和平北路交叉口)
考生从万柏林区文体中心南门进入,自带车辆可有序停放在东门院内或围栏东侧便道上。
四、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实施规则》、《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等。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体能测评实施规则附后。
五、注意事项
(一)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内到太原市万柏林区文体中心报到,凡迟到15分钟视为自愿放弃。请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提前了解交通状况,熟悉出行路线。
(二)体能测评期间实行封闭管理,考生应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纪律,接受工作人员统一管理。体能测评期间不得请假离开测评场地,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测评场地,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
(三)考生应提前熟悉体能测评项目、规则和注意事项,加强锻炼,注意休息,保持良好的身体状态。
(四)本次体能测评不安排复测、补测,考生也不得在测评前、测评时以身体不适为由提出缓测或免测。按照规定,10米×4往返跑和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两个项目的测评次数均为1次,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在测评过程中,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
(五)考生应自行调整身体状况,熟悉体能测评规则。因身体原因不适宜参加剧烈运动的,本人应酌情考虑,决定是否参加,因自身身体原因或者违反测评规则所造成的意外情况,其后果由考生自负。
(六)请考生自备运动衣、运动鞋,禁止穿跑鞋。
(七)体能测评成绩现场公布。
咨询电话: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351-2020088
太原市公安局 0351-6570087
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太原市公安局
2015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