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大同市行政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公告
大同市行政机关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工作定于2015年7月8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能测评对象
按照公务员招录的有关规定,参加体能测评的人数为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的5倍确定(笔试合格人数不足的按实有达线人数确定)。本次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共计33人,其中男22人,女11人(名单附后)。
二、体能测评时间、地点
时间:2015年7月8日
地点:大同大学体育场(大同市兴云街)
三、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制定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及其实施规则等执行。
(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及实施规则附后)
四、注意事项
(一)请进入体能测评的考生务于7月8日早7:00前持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到指定地点报到,凡迟到15分钟者视为自愿放弃。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体能测评。
(二)体能测评期间实行封闭、编号管理。请考生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纪律,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测评期间不得透露个人姓名及其他身份信息,不得请假离开测评场地,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测评场地,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违者取消测评资格。
(三)参加体能测评考生考前须自行熟悉测评项目和规则,加强锻炼,注意休息,保持良好的身体状态。体能测评当天请自备运动衣、运动鞋和饮水,禁止穿跑鞋。
(四)本次体能测评不安排复测、补测,考生也不得以身体不适或其它理由提出缓测。10米×4往返跑和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两个项目的测评次数均为1次,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
(五)因身体原因不宜参加体能测评的,须在体能测评前提出;在体能测评过程中,考生本人感觉身体不适的,可随时退出测评,否则因参加体能测评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六)体能测评成绩当日现场公布。
联系电话:0352-7930164 0352-7930165
大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