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山西省农业厅、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科技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农科发[2014]9号)和忻州市农业委员会、忻州市财政局、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忻州市教育局、忻州市科技局《关于印发〈忻州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忻农科发[2015]1号)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岗农技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招聘单位:忻州市十二个县(区)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站。
招聘名额:全市243人,其中:忻府区34名、定襄县18名、代县10名、繁峙26名、宁武县20名、静乐县28名、神池县10名、五寨县26名、岢岚县20名、河曲县15名、保德县26名、偏关县10名。
二、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山西省户籍(含在省外上学户籍未迁回的山西籍毕业生,不含由于上学原因由省外迁至省内的学校集体户)。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3.热爱“三农”工作,自愿到基层服务。
4.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年龄要求:35周岁(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2.学历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毕业生。
3.专业要求:涉农专业。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
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并在处分期间的;
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2013年以来在各级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15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报考);
其他法律政策规定不得报考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址为:忻州市人事考试网(www.sxxzpta.com)。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提交报名申请及有关信息
报考人员在2015年7月2日8:00至7月7日24:00登陆忻州市人事考试网站,按网络提示,提交报名申请,填写报名信息,上传近期免冠照片。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县(区)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凡因信息填报不全不实而出现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资格初审和结果查询
报考人员请于2015年7月3日至7月8日登陆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个人信息。
实际报名人数与县(区)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到2:1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不达该比例的,按规定的比例核减招聘名额。
报名序号是报考者上网打印准考证和后期成绩查询的关键字符,请报考人员务必牢记。
(三)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15年7月9日17:00前,进行网上缴费。未按时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四)下载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报名人员,请于2015年7月16日登陆忻州市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如遇问题请与忻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联系电话:0350—3303270、3022139。
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
四、考试(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两科。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于7月22日发布,考生可登陆忻州市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及排名。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县(区)实施农技特岗计划工作协调小组领导下,由县(区)农委牵头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请考生在2015年7月22日登陆忻州市人事考试网查询资格复审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根据考生所报县(区)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名额1:1比例进行资格复审。若最后一名出现成绩并列时,有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经验者优先,同等条件下,公共基础知识得分高者优先。
全市资格复审结束后,有缺额的可进行递补。递补办法:先从报考本县(区)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报考本县(区)人员不达递补数时可对各县(区)未资格复审的人员,以全市从高分到低分重新排序,按报考者意愿依次进行递补。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应提供户口薄、身份证、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2015年应届毕业生还未领取毕业证的,先由学校出具学历和专业证明。9月1日报到前提供原件,未按时提供原件的,取消招聘资格。
六、体检、考察
体检和考察,在县(区)实施农技特岗计划工作协调小组领导下,由县(区)农委组织实施。体检到县级以上公立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农业公共服务工作相关的专业素质、业务能力等。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因放弃出现的空缺名额可进行递补。递补办法同前。
七、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情况,对拟聘用人员在忻州市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八、享受待遇
(一)服务期间的待遇
服务期间待遇参照当地基层事业人员或大学生村官执行。
(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可享受的优惠政策
特岗农技人员服务期限为三年(按满年计算)。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根据有关文件精神,享受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服务项目优惠政策。
咨询电话:市农委 0350—3046745
市人事考试中心 0350—3303270
特别提示: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忻州市实施农技特岗计划工作协调小组
201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