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上海市公安系统基层人民警察报到须知及办理有关手续目录

2013-06-17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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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上海市公安系统基层人民警察报到须知及办理有关手续目录

 

一、应带物品

报到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无学位证书的可不携带)证书、社保卡、门急诊就医记录册;毛巾、牙刷、牙膏等洗漱用品;换洗衣服、运动服装、运动鞋、拖鞋;护腕、护膝等防护用品。

基地统一购置警用被装和杯子、脸盆、床单、被套、被褥、床垫、枕套、枕巾、枕芯等生活用品。

为便于及时配备训练鞋,请在办理报到手续时将鞋子尺码告知工作人员登记。

二、仪表要求

报到时要求衣着朴素、仪容端正。男生一律平头,不准留大鬓角、蓄胡须;女生一律短发,发梢不得过衣领,不得描眉、染指甲、涂口红。男、女学员一律不得染发、戴首饰等。

三、其他事项

1、报到时陪同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基地。

2、报到时一律不得携带电脑。

3、逾期不报到且未请假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新警报到办理有关事项目录

 

 

序号

项目

对象

备注

1

签订

就业协议

全体人员

报到时应届生携带学校就业部门提供的就业协议,社会人员由市公安局提供协议

2

上海户籍手续

①非上海生源

应届毕业生

②外省市户籍的社会人员

报到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3

报到证

应届毕业生

报到时提交

(如须凭就业协议办理的,

可在报到以后补交)

4

党员关系转递

党员

报到时提交党员关系

转递介绍信

5

档案转递

全体人员

报到时提供档案保管单位,由各单位进行调档

 

 

 


 

非上海生源应届毕业生申请上海户籍材料

 

1、填写完整的《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办理户籍申请表》原件(含《学习成绩评定表》,毕业研究生须在评定表中由研究室培养部门明确毕业生就读的二级学科代码和名称)。可从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firstjob.com.cn)下载,按要求正反面打印并填写(签名),须加盖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章,《学习成绩评定表》须加盖学校教务处章

2、由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盖章的毕业生推荐表(原件)。

3、填写完整的就业协议书。

4、由学校教务处盖章的成绩单(按学期分列)。

5、由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盖章的外语和计算机等级证书复印件。

6、由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盖章的最高学历阶段期间所获各种奖项证书的复印件。

7、其他相关材料(详见《申请表相关说明》)。

8、代收办理费用50元/人。

 


 

外省市社会人员申请上海户籍材料

 

1、填写《公务员录用(转任)登记表》(报到以后再填写);

2、外省市工作单位同意调动的函(无单位的无须提供);

3、原单位政治素质、能力业绩的相关证明(无单位的无须提供);

4、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婚姻证明;

6、身份证复印件;

7、外省市户籍证明(须户籍详细地址和所属公安局派出所名称)。

 


关于2012年上海市公安系统基层人民警察报到预通知

2012年上海市公安系统基层人民警察报道预通知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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