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上海市法院系统司法警察学员招考体检通知

2013-06-15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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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根据《2012年上海市法院系统司法警察学员招考公告》,经市公务员局同意,凡报考上海市法院系统司法警察学员且面试合格进入体检范围的考生,须到指定的医疗机构参加体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和地点
    (一)体检时间:2012年9月8日(星期六)上午7:30。
    (二)体检地点:普陀区中心医院10号楼体检站(兰溪路164号,近梅岭北路)。
公交、地铁线路:公交可乘63路、948路、858路等到普陀医院站下车,地铁乘11号线枫桥路站下车。
    二、注意事项 
    (一)招考司法警察学员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可在上海公安门户网“人员招募”专栏查阅),其中特殊标准规定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二)请各位考生务必按指定时间准时参加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或体检项目未完成中途退出的,视作自愿放弃。 
    (三)请各位考生带好身份证、准考证、笔、二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和体检费330元(体检费用自理)。 
    (四)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的考生请递交驾驶证复印件;正在学习驾驶或驾驶人员身体检查合格的考生,请递交《驾驶人员身体检查表》。 
    三、友情提醒 
    (一)考生查询体检名单时请核对注册号。 
    (二)体检前请注意饮食清淡,勿饮酒,勿熬夜,避免参加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体检的考生请空腹前往。 
    (三)体检结果将在“上海法院网”公布,体检合格者将按干部管理权限由相关组织人事部门进行考察。 

    附件:《2012年上海市法院系统招考司法警察学员体检名单》
    更多招考动态信息请关注21世纪人才网 上海公务员考试网

 

2012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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