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8-12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我单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的要求,拟录用以下同志,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我单位反映。
公示时间:2013年3月21日至2013年3月28日
联系电话:69615760
监督电话:69613508
更多信息内容请关注:21世纪人才网
上海市崇明食品药品检验所
2013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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