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6-06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各区县人事局:
根据沪人(2002)16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本市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就业培训工作,提高他们的择业竞争能力,现就本市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参加资格考试问题通知如下:
一、在本市接收安置的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按照"个人自愿"的原则报名参加资格考试。
二、凡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参加上海市任职资格考试中心组织的资格考试,凭《上海市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择业证》免收报名费和考务费。
三、各专业的报名条件、报名时间、报名地点、报名办法及所需材料,按有关文件执行,其相关内容在21世纪人才网的"考试中心"栏目可查询下载。
四、未就业的自主择业军转干部考试报名表上的"单位加盖公章"一栏,由区(县)人事局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机构加盖公章。
该通知内容请各区(县)人事局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部门负责通知本区(县)自主择业军转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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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2003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
2003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
范围 专业名称 考试日期 全
上海市转业军官服务中心
上海市任职资格考试中心
二ΟΟ三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