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批准,2013年下半年崇明县部分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计划公开招聘37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德才兼备;
2.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7年9月21日至1995年9月21日期间出生);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崇明人才网《2013年下半年崇明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职位简章》,网址:cm.21cnhr.com)。
个别职位的年龄、学历等根据职位需求可适当放宽。外省市户籍社会人员报考须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少数紧缺急需的专业性职位,经批准,可放宽至本科学历。
二、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13年9月21日至22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
2.报名地点:见《职位简章》。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考生对照拟报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结合自身情况选报1个职位(多报职位者取消笔试资格),填写电子版和纸质版《2013年下半年崇明县事业单位招聘报名信息表》,并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提交至报考职位对应的报名地址。
《报名信息表》可通过崇明人才网下载。
考生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非本市户籍的本县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大学生须出具县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及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和证明材料。报考职位有最低工作年限要求的,考生须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工作年限计算日期截止到2013年9月21日。
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对个人信息材料负责,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填报信息不实,责任自负。
4.资格审核: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根据职位简章要求和招聘公告有关规定,对照考生提供的《报名信息表》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当场告知考生并说明理由。考生对资格审核有异议的,可在2日内向本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出复核。
5.准考证发放: 2013年10月23日至10月25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到原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笔试
1.笔试科目和考试大纲:笔试科目为《基本素质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考试大纲可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查询下载。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定于2013年10月27日下午(星期日)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所载信息为准。
3.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于笔试结束1个月后在崇明人才网公布。合格分数线为本县实际参加笔试考生考试成绩的平均值,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
符合加分条件的本县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大学生按有关规定给予加分,所加分值计入笔试成绩。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请于笔试结束后7日内向各自主管部门(县委组织部组织科、县人社局人才开发科)申报加分。
四、面试
面试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面试人选按照职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笔试成绩高于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面试人数不足1:3比例的,按职位笔试合格人数确定。
面试之前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面试人选报考资格进行复核。资格复核、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通知面试人选,请保持通讯畅通。
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崇明人才网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列入考察对象。
综合成绩为百分制,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即:综合成绩=笔试成绩÷2×40%+面试成绩×60%。
六、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崇明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报批和聘用手续,并享受规定的待遇。
七、咨询与监督电话
报考职位咨询电话:见《职位简章》联系电话一栏。
政策咨询(申请复核)电话:69695140 监督电话:69693163 59622324-8432
崇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