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2013年度公务员录用考试调剂公告
一、调剂的原则和条件
(一)申请调剂的考生笔试成绩应当达到本类专业考试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
(二)调剂在同类别且专业考试科目相同的职位之间进行;
(三)已进入首批面试名单的考生不得参加调剂;
(四)参加调剂的考生只能申请一个调剂职位;
(五)申请调剂的考生应当符合调剂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要求。
二、调剂程序及资格审查
(一)考生从即日起,可以登录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www.shacs.gov.cn)、上海"21世纪人才网"(www.21cnhr.gov.cn)查询调剂职位、调剂人数、资格条件等。
(二)网上递交调剂申请,2月26日10:00至28日18:00期间,考生通过报名时的身份证和用户名调剂网页,填报申请调剂的相关信息。考生对调剂职位所需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在递交调剂申请时间结束之前,考生可以改变申请调剂的职位。已被招录单位审核通过的考生则不可以改变调剂职位。
(三)调剂职位的资格审查,2月26日10:00至3月2日18:00,招录机关对报考本机关(单位)的调剂申请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招录机关按照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四)面向社会的调剂工作结束后,招考职位面试人数仍达不到1:3比例时,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安排在本市跨部门、跨地区的同类专业考试成绩合格且符合招录职位基本要求的人员中进行统一调剂。
三、查询调剂结果
调剂结束后,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于3月中旬在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上海"21世纪人才网"上统一公布。3月12日之后,考生可以登录上述网站查询调剂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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