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9-30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上海科普事业中心是上海市科协的直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上海市科协科普宣传教育的延伸服务,运用现代化的科技手段,展开各种科普活动。如:设计(推广)科普展馆、展示厅、科学工作室;举办科普展览及进行国际科普交流活动;通过创编科普挂图、展板、书籍、多媒体宣传片、科普画廊、科普论坛、科普讲座等形式开展科普系列活动。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文],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基本条件与职数
科普产品及活动策划岗位,职数1名;
科普产品开拓与研发岗位,职数1名;
出纳,职数1名;
网络管理,职数1名;
网页设计(文字编辑),职数2名;
活动策划,职数2名;
信息处理技术员,职数1名。
二、招聘职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1、科普产品及活动策划岗位
岗位说明:负责宣传科技产品,传播科技知识。
招聘对象与条件: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30至50周岁。熟悉“科普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科普活动策划或广告业务策划相关工作经历。
2、科普产品开拓与研发岗位
岗位说明:负责协调科普产品的开发、研制、维修和安装调试;对传统经典科普作品进行升级、维护;为科普项目创新、改革提供技术保障。
招聘对象与条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22至35周岁。具备自然科学学科专业背景。具有一定的科普技术开拓能力与经验、有业务渠道者优先。
3、出纳
岗位说明:负责处理中心日常现金报销业务以及固定资产的折旧、核销工作等。
招聘对象与条件:年龄在30至55周岁;持有会计人员从业资格上岗证;从事相关流通领域经营核算及生产成本半成品等结算工作经历五年以上,具有事业单位财务出纳管理工作经历者优先。
4、网络管理
岗位说明:负责上海市科学技术画廊网站的运行和维护工作,及相关网络应用开发等。
招聘对象与条件: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22至40周岁;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相关专业;具有二年以上工作经历;熟练掌握.net开发工具;熟练掌握SQL Server 2000(2005)或有相关SQL类型数据库使用经验;熟练掌握HTML编写技术等并具有相关工作经历。
5、网页设计(文字编辑)
岗位说明:负责上海市科学技术画廊网站的相关文字编辑及网页设计工作。
招聘对象与条件:大专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传播学或平面设计相关专业;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经历;具有良好的文字功底,熟练掌握计算机并具有相关工作经历,持有相关中级职称或网页设计证书者优先。
6、活动(宣传)策划
岗位说明:负责中心业务活动的策划、落实、实施,能熟练运用多种制图软件,以及对活动视频的拍摄、剪辑。
招聘对象与条件: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22周岁40周岁;多媒体制作、影视编导、理工科相关专业;具有二年以上工作经历;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熟悉活动策划流程,有一定的科普类活动摄像经验;熟练使用Adobe Premiere或者DPS等非编软件。
7、信息处理技术员
岗位说明:负责中心网站设计、维护及日常内容更新;协助做好各类办公设备的安装、调试等工作;协助中心对于办公设备用品的采购、协助固定资产维护及盘点。
招聘对象与条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信息分析处理能力;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本次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委托上海市人才中心南昌路分中心受理(南昌路47号2号楼1楼大厅)。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3年1月8日。
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携带2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经初审合格后,下发笔试准考证。
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资格审查于考后,面试前进行。报考人员报名时,依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具体职位要求,如实填写《考试报名信息表》。同时,报考人员应对网上报名的个人信息及有关材料负责,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填报信息不实,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2、笔试
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内容分为相关岗位的基础理论和专业应用能力。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未进入面试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采取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面试提问以主考官为主,其余考官可做补充性提问。
4、体检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出总成绩,总成绩第一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或用人单位提出具体要求),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5、考察
由上海科普事业中心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6、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上级主管部门和本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经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科协审核通过后,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一经录用,上述职位人员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南昌路47号 上海科普事业中心人事部
联 系 人:惠老师
联系电话:53822040-2205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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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科普事业中心
2012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