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7-27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有过公务员面试经历的朋友一定会知道,公考面试题型中有一类叫做组织管理类的题目,纵观全国政法干警面试题目,这类题目所占比例较别大,通过与考官们的互动交流,加之深入分析、总结,此类题目对于考生来说是名副其实的“伤不起”的题型。
一、伤不起主要基于几点不可逃避的原因:
(一)考核要素不清晰。题目设置很简单,是关于一个项活动或工作的处理,问你如何完成。其实这类简单题目所要考察的要素是十分清晰的,但是往往很多人回答了大量内容,却抓不住实质,找不到关键,言之无物。组织管理类题目考察的是考生做事的能力,因此,在整个答题过程中,必须要体现出考生的组织和管理能力,其中包括计划、协调、控制、反馈等做事的一般原则。
(二)回答模板性严重。针对面试中组织管理的培训,一般都会给大家一个模板性的思维路线。譬如把整个事件分为事前、事中、事后三个阶段,每个阶段都有具体的内容填充。其实这个思维方向无可厚非,遵循正常做事的基本逻辑,但是,如果这种思维被老师在培训中完全固化,就会导致学生思维受限,甚至养成形机械的背句式的习惯,从而导致在考场中,很多人千篇一律,重复性很大,没有任何亮点,使考官根本无法区分出好与坏,优与劣。
(三)泛泛而谈没亮点。组织管理类题目在回答时,是可以有亮点的,可以打动考官,让考官知道考生的规划力,细节力、执行力的。由此,本人总结出衡量该类型题目回答是否到位的四大标准。
针对性。一定要让考官知道,你所回答的问题就是在针对这个群体、这个活动本身来设计的。因为不同的群体,面对同样的活动,设计的形式应该是有所不同的。即一定要使得回答的答案只适合这一道题目本身,而不是可以作为所有类似题目的答案。
可行性。即考生回答的问题中,对活动的所有安排和设计,包括形式、和每一步中相关资源的利用、安排都能够实现并且是可操作的。不能设计的东西根本无法实现,这是最忌讳的问题之一。
细节力。就是在回答问题中,需要体现出某个问题解决的具体细节,或某个特殊的主体可能会发生的特殊问题的处理,体现出我们考虑问题的细致性。但是对这个问题的理解应该叫做详略得当,而不是一味的将所有的问题都说的很细,那就成了另外一种偏激叫做罗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