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三)

2013-12-11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因工作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闵行校区综合办学生工作辅导员2名、研究生院学生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

二、岗位职责和岗位要求
招聘岗位 岗位职责 岗位要求 1、闵行校区综合办学生工作辅导员 (1)负责学生班级辅导员工作; (2)协助做好学生党建工作; (3)协助做好学生事务、团建等工作; (4)完成综合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1)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上海市常住户口,身体健康; (2)责任心强,热爱学生工作,有志于从事医学生学生培养工作,有合作精神和吃苦耐劳的品质; (3)大学英语六级,口语良好,具备良好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较强的学习能力、写作能力、沟通能力和组织能力; (4)有学生工作或学生干部经历。   2、研究生院学生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 (1)结合学生的思想、学习和生活,开展思政教育、帮困助学、就业指导、心理辅导等日常工作,做好学生事务管理; (2)做好班级的管理和组织工作,引导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3)做好研究生工作宣传和网络维护; (4)做好研究生档案管理工作; (5)协助做好研究生管理等其他相关事务。 (1)研究生学历,思政教育或医学相关等专业,中共党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上海市常住户口,身体健康; (2)热爱大学思政教育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3)有较强的思政工作能力、协调沟通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和有良好的文字表达能力。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邮件报名方式,请将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岗位应聘申请表(下载网址:http://rlzy.shsmu.edu.cn/)、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等其他证书复印件寄至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人事处(联系地址:上海市重庆南路227号科教楼623室;邮编:200025)。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1年3月10日。
2、资格审查
根据收到的报名邮件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将会收到考核(面试)通知。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一般采取答辩方式进行。
4、身体检查
对通过面试的人员,由交大医学院指定到附属瑞金医院体检中心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5、考察
考察由医学院人事处和用人部门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并对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进行复审。
6、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海市教委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

四、聘用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人员为在编正式工作人员,享受上海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相关待遇。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潘老师
联系电话:63846590转776167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人事处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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