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上海公务员公安局招录人民警察面试通知

2013-09-29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各位考生:
    根据《上海市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的有关要求,经市公务员局同意,凡报考上海市公安局人民警察职位并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由上海市公安局统一组织面试。
    一、时间地点
    (一)面试时间:3月20日至3月26日,各考生的具体面试时间详见附件1。
    (二)面试地点: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浦东新区崇景路100号西门)。
    二、面试内容
    面试内容包括心理测试、结构化面试和体能测评三项(所有项目均在半天内完成)。其中,体能测评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测评项目先后顺序为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女生800米跑)。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即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并不再进行下一项测评。
    报考特警、警务航空、医务职位的考生,除须参加上述面试项目以外,还须进行专业技能测试,具体测试项目、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附件2。
    三、交通安排
    (一)为方便考生前往面试地点,将安排车辆短驳接送考生,具体安排如下:
    1、浦东接送点:轨道交通六号线港城路站停车场
    2、浦西接送点:泰和路、同济路路口(轨道交通三号线淞滨路站斜对面外环隧道浦西入口处)
    发车时间:上午7时至7时30分,下午11时30分至12时。
    (二)面试结束后,考生可搭乘短驳车辆返回接送点。
    (三)考生凭准考证乘坐短驳车辆,因考生较多,接送仅限于考生,请陪同人员谅解。
    (四)陪同人员、非考务工作车辆一律不进入校内。驾车赴考场的,请将车辆停放在校外指定区域。
    四、注意事项
    (一)考生需携带下列证件、材料:
    1、本人第二代身份证;
    2、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3、笔试准考证及复印件;
    4、学历证原件(应届毕业生带好今年已注册的学生证或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以及就业推荐表);
    5、获得军队院校学历证书的人员须提供当年军人服役证;留学回国人员须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支援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的人员,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
    6、报考A类职位的考生须提供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
    7、尚在服务期内的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二)请考生自备体能测评所需用品(运动服、运动鞋等)。
    (三)在各项测试过程中,如有违规或作弊行为,立即取消面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请考生务必按指定时间报到。未在指定时间内参加测试或测试项目未完成中途退出的,视作自愿放弃。
    五、友情提示
    (一)考生查询面试安排时请认真核对注册编号,以免耽误面试。
    (二)因考生人数较多,等候时间可能较长,请适当自备点心。
    (三)面试合格者的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请注意查看“上海公安门户网”发布的信息。

    附件1:面试考生及时间安排.xls
    附件2:特警、警务航空、医务职位专业测试项目及要求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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