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9-29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上海市作家协会是中共上海市委领导的上海作家自愿结合的专业性的群众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上海广大作家、文学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为了进一步加强上海市作家协会专业作家队伍建设,努力构建与文化大都市相适应的文学格局,促进文学创作,繁荣文学事业,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上海市作家协会专业作家。
一、招聘岗位和职数:专业作家岗位,共6名。
二、招聘职位说明与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招聘职位说明
专业从事文学创作。
2、招聘对象与条件
申报者要求为上海市作家协会会员,1967年1月1日之后出生,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两为”方向和“双百”方针,以文学创作为主,具有较长的文学创作年资,较高的学术思想和学识水平,较高的原创能力。应当达到一定的创作水平,作品在全国有较大的影响,在国家重要文学期刊上发表作品,或出版重要文学专著,获得重要文学奖项,形成较为明显的个人文学风格,并具备相应的创作潜力,有较长远的创作规划。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符合条件的申报者可以书面通信或电子邮件,直接向上海市作家协会组织人事室提出申报,并附上申报者创作简历的文字自述(500字以上)。
上海市作家协会组织人事室地址: 上海市巨鹿路675号
邮编: 200040 电话: 54035102
电子信箱:zxjwc0608@yahoo.com.cn
联系人: 肖日文
2、报名截止时间: 2013年3月20日
3、资格审核
根据收到的应聘材料进行应聘者资格审核。
4、评审
由作协主席团进行评审。
5、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评审结果,对拟聘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班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后,正式办理聘用手续。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聘用,其到岗位后的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上海市作家协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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