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上海市临床检验中心公开招聘公告

2013-09-27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上海市临床检验中心隶属上海市卫生局。其前身是始建于1954年的上海市立医学化验所,是全国成立最早、影响最大的医学检验专业单位。市临检中心是上海市卫生局授权开展临床实验室质量监督、管理和服务的专业机构。
现因单位业务发展要求,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床检测人员,从事临床实验室检测工作。

 

一、招聘范围、对象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德才兼备;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吃苦耐劳,有团队合作精神。

二、招聘岗位、职数及要求
1.岗位名称:财务人员招聘职数:2名
岗位要求:
①本科以上学历;
②具有在事业单位从事财务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2.岗位名称:人事专员招聘职数:1名
岗位要求:
①硕士以上学历
②中文或管理专业毕业
③熟悉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政策;
④熟悉人事档案管理;
3.岗位名称:办公室文员招聘职数:1名
岗位要求:
①硕士以上学历;
②中文或管理专业毕业;
③有一定英语阅读能力;
④有一定的档案及图书资料管理知识;
⑤熟悉办公室日常事务工作程序;
4.岗位名称:计算机工程师招聘职数:2名
①本科以上学历;
②计算机专业毕业;
③熟悉网页制作、更新及维护;
④熟悉网络知识,能完成单位日常网络维护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报名相关信息及下载准考证时间详见上海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www.spta.gov.cn。
2、笔试:
由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统一考试。笔试科目为《基本素质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笔试划定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按照参加考试人员的平均成绩确定。各招聘岗位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按1:3比例排序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笔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将在www.spta.gov.cn网站公布。
3、资格审查:
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对网上报名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负责,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填报信息不实,责任自负。报考人员资格审查于笔试后面试前进行。通过审查的对象,按照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排序,招聘职位人数1:3比例确定将进入面试。
4、面试:
面试主要考核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采取答辩、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面试人员须递交所有证书的原件。面试事宜另行通知,不参加面试的人员不另行通知。
5、拟聘体检: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比例,结合人机对话考核情况,计算出总成绩,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初步拟聘人员,通知体检时间,未进入拟聘人员名单者不另行通知。体检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6、考察: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7、确定公示:
根据面试、笔试、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和本单位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报上海市卫生局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决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68316300×1308联系人:王老师

上海市临床检验中心
2011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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