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9-21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根据中组部、原人事部、教育部、财政部、农业部、卫生部、国家扶贫办和团中央等八部门《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6号)的精神和要求,为促进本市农村基层教育、农业、卫生、扶贫等社会事业发展,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积极投身社会主义新郊区新农村建设,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统一组织的方式,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11年本市计划招募394名应届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对象和条件(一)招募对象
2011年上海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和外省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上海生源毕业生。
(二)招募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学习成绩合格,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
3、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4、身体健康;
5、具备岗位需要的学历,并取得所学学历相应的学位;
6、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考试报名办法(一)招聘岗位查询
2011年本市计划招募岗位、岗位要求等,详见《2011年上海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岗位需求信息》。从即日起可通过“21世纪人才网”(www.21cnhr.gov.cn)、“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www.spta.gov.cn)和“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www.12333sh.gov.cn)查询。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募实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分为三个阶段,即:基本信息填报、岗位信息填报、岗位信息补填报。报名网址为“21世纪人才网”、“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和“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
1、基本信息填报(4月13日10:00-4月19日16:00)。
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须在线填写、打印《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正反面A4打印,一式三份),并在打印出的《登记表》“本人承诺”一栏签字,在4月19日16:00前到所在高校就业主管部门进行信息确认和政审。经盖章确认的《登记表》由本人保存,以备参加面试时使用。各高校就业主管部门应于4月20日16:00前,完成报考人员的网上信息确认。
外省市高校的上海生源应届毕业生,可由毕业生本人将经所在高校就业主管部门确认通过并盖章的《登记表》,于4月21日16:00前直接送至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上海市瑞金南路438号,近斜土路,邮编:200032,传真:64184487,电子信箱:spta2004@126.com
2、岗位信息填报(4月21日10:00-4月22日12:00)。
经高校就业主管部门确认的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岗位信息填报工作。考生填报岗位信息时,须详细阅读招募相关文件,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自身情况及拟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填报相应的岗位。
各区县“三支一扶”办公室于4月21日10:00-4月22日14:00,根据相应的岗位要求(学历、专业、其他等)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考生即具有考试资格。
3、岗位信息补填报(4月22日14:00-17:00)。
未通过审核的考生,可在岗位信息补填报时间内,重新填报其他岗位。各区县“三支一扶”办公室同时进行报考资格审核,重新填报后通过审核的考生具有考试资格。
4、未进行岗位信息填报或岗位信息填报未通过审核的,视为报名无效。
5、完成网上报名并通过学校确认和资格审核的人员,可于5月5日10:00起从“21世纪人才网”、“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和“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请注明:“三支一扶”报名)。《登记表》由考生本人保存两份,以备参加面试时使用。
三、考试方法和内容(一)笔试科目《综合知识》。笔试时间定于5月8日下午。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二)笔试主要考查应考者到农村基层锻炼必备的通用知识、基本素质和潜在能力。
(三)笔试成绩可于5月20日10:00后通过“21世纪人才网”、“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查询。
(四)笔试合格分数线按照岗位招募人数一定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
四、确定人选(一)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由各区县“三支一扶”办公室通知参加区县统一组织的面试,面试时间在5月下旬,面试时间等具体事项由各区县另行通知。
(二)经面试合格的考生,在5月底6月初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合格后办理离校手续,按照统一要求参加岗前集中培训(培训时间另行通知),培训后到服务单位报到。
五、招考咨询考务咨询电话:64049005
政策咨询电话:62748577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24022726
2011年上海市“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岗位信息
http://www.21cnhr.gov.cn/detail.jsp?viewID=7409&lmCode=A2001
上海市“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一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