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上海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公告

2013-09-10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农业部、卫生部、国务院扶贫办和团中央等八部门《关于继续做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27号)的精神和要求,为促进本市农村基层教育、农业、卫生、扶贫等社会事业发展,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积极投身社会主义新郊区新农村建设,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统一组织的方式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13年本市计划招募一批应届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对象和条件

  (一) 招募对象

  1、2013年上海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2、2013年外省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上海生源毕业生。

  (二)招募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学习成绩合格,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

  3、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4、身体健康。

  5、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的学位,或具有农学类专业大专学历。

  6、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考试报名办法

  (一)招聘岗位查询

  2013年本市计划招募岗位、岗位要求等,详见《2013年上海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岗位需求信息》。从即日起可通过“21世纪人才网”(www.21cnhr.gov.cn)、“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www.spta.gov.cn)和“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www.12333sh.gov.cn)查询。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募实行网上报名。网址为“21世纪人才网”、“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和“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

  (三)报名时间

  4月2日10:00-4月10日16:00。

  (四)报名流程

  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须在线填写、打印《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正反面A4打印,一式三份),并在打印出的《登记表》“本人承诺”一栏签字,在4月11日16:00前到所在高校就业主管部门进行信息确认和政审。经盖章确认的《登记表》由本人保存,以备参加面试时使用。

  各高校就业主管部门应于4月11日16:00前,完成报考人员的网上信息确认。

  外省市高校的上海生源应届毕业生,应于4月11日16:00前,将《登记表》(须本人签字,并经所在高校就业主管部门盖章)以附件图片方式(大小1M以内)发送邮件至spta2004@126.com,邮件主题为:“三支一扶报名+注册编号+姓名”。《登记表》原件由考生本人保存,以备参加面试时使用。

  (五)下载准考证

  完成网上报名并通过学校确认(资格审核)的人员,可于4月18日10:00起从网上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方法和内容

  (一)笔试科目《综合知识》。笔试时间定于4月21日。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二)笔试主要考查应考者到农村基层锻炼必备的通用知识、基本素质和潜在能力。

  (三)笔试成绩可于5月3日12:00后通过“21世纪人才网”、“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查询。

  四、岗位报名

  岗位报名采取网上填报方式,共分两个阶段:

  (一)网上岗位报名(5月9日10:00-5月13日15:00)

  参加考试并取得相应成绩的考生,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岗位报名工作。考生填报岗位信息时,须详细阅读招募相关文件,按照公布的岗位资格条件、专业要求,以及自身情况,填报相应的岗位。

  各区县“三支一扶”办公室于5月13日16:00前,根据相应的岗位要求(学历、专业、其他等),完成对考生岗位报名资格的审核。

  市“三支一扶”办公室在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中,根据招募具体岗位报名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募岗位人数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名单可于5月14日上午10:00起,在考生报名系统内查询。

  (二)岗位补报名(5月14日10:00-5月15日15:00)

  招募岗位面试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通过补报名补充人选。在第一轮岗位报名中未进入面试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补报名。

  各区县“三支一扶”办公室于5月15日16:00前,根据相应的岗位要求(学历、专业、其他等),完成对考生岗位补报名资格的审核。

  市“三支一扶”办公室在补报名审核通过的考生中,根据招募具体岗位需要补充的面试人数,按补报名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补报名考生中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全部面试名单可于5月16日上午10:00起,在考生报名系统内查询。

  五、确定人选

  (一)各区县“三支一扶”办公室负责通知考生参加面试,并组织面试工作,时间在5月中下旬。

  (二)经面试合格的考生,在5月底参加全市统一体检。

  (三)体检合格后办理离校手续,按照统一要求参加岗前集中培训,培训后到服务单位报到。

  (四)面试、体检及岗前集中培训的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六、招考咨询

  考务咨询电话:61969089

  政策咨询电话:12333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24022726

 

 

上海市“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4月2日

  更多内容请继续关注 21世纪人才网

分享到

切换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