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
上海市2013年度
考试录用
公务员公告》的有关要求,经市公务员局同意,凡报考上海市公安局人民警察职位并进入体检范围的考生,须到指定的医疗机构参加体检。
一、体检时间和地点
(一)体检时间:4月12日、13日(星期五、六)。
(二)体检地点:普陀区中心医院10号楼体检站(兰溪路164号,近梅岭北路)。
公交路线:可乘63路、948路、858路等到普陀医院站下车。
二、体检人员和安排
体检人员名单及具体报到时间详见附件。
凡未进入体检名单的考生,不在我局录用范围之内。
三、注意事项
(一)招录人民警察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可在本网“人员招募”专栏查阅)执行,其中特殊标准规定的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二)请考生务必按指定时间参加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或体检项目未完成中途退出的,视作自愿放弃。
(三)请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笔、二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
(四)体检费用自理,体检费380元。
四、友情提示
(一)考生查询体检安排时请认真核对注册编号。
(二)体检前请注意饮食清淡,勿饮酒,勿熬夜,避免参加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空腹前往。
(三)体检当场若须做进一步检查的,由体检医院按所检项目另予收费。
(四)体检结果将在“
上海公安门户网”公布,体检合格者由上海市公安局进行考察。
附件:体检人员名单及安排(上网发布).xls
二〇一三年四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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