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9-08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上海市第三社会福利院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上海市第三社会福利院是隶属上海市民政局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为社会孤老、退休孤老、有家寄养老人提供生活照料、娱乐、康复和医疗等服务。 根据《上海市事业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以下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1、临床医生岗位,职数2名; 2、护士岗位,职数4名。 二、招聘职位说明及招聘对象条件 1、招聘职位说明 临床医生:在医疗康复中心主任的领导下,负责一定数量的住院老人、病人的医疗诊治工作,严格执行诊疗常规、操作常规。参加医疗教学和科研活动,参加业务讲课、新知识、新技术的学习;负责分管患者每日查房;参与病例讨论、患者抢救工作;参加医务值班。 护士:在中心主任及护士长的领导下,从事住院老人、病人的生活护理、医疗护理等专业服务工作。参加护理教学和科研活动,参加业务讲课、新知识、新技术的学习;督促老人参加各项康复活动,及时反馈和解决老人、病人的合理需求,实施健康宣教;中夜班负责照料区的管理工作,安排指导护理员工作。 2、招聘对象与条件 临床医生:年龄35周岁以下,全日制临床医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独立工作能力强,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团队协作精神,社会人员需提供相关的资格证书。 护士:年龄35周岁以下,护理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独立工作能力强,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团队协作精神,社会人员需提供相关的资格证书。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邮件报名方式,请将个人简历、学历证明及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复印件邮寄至宝山区漠河路655号上海市第三社会福利院人事科收。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3年4月22日。 2、资格审查 上海市第三社会福利院根据收到的报名材料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并择优通知面试。 3、面试 通过简历筛选,根据招聘职数,按照1:3比例,择优确定面试名单。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可采取答辩、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面试提问以主考官为主,其余考官可做补充性提问。 4、身体检查 按照面试成绩情况择优录用,根据招聘职数,按1:1比例按排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5、考察 由上海市第三社会福利院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6、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和"上海民政信息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 周国萍 邮箱:1564682769QQ.com 联系电话:36211852 上海市第三社会福利院 2013年4月 7日更多内容请继续关注 21世纪人才网